《酒鬼与圣徒》 苗炜工作室解读
《酒鬼与圣徒》|苗炜工作室解读
关于作者
劳伦斯·奥斯本,1958年出生于英国。记者,旅行家,作家,曾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纽约客》《哈珀斯》等多家媒体供稿,大部分时间居住在纽约和曼谷。已发表6部小说与8部非虚构作品,作品Volcano曾入选2012年美国最佳短篇小说。
关于本书
劳伦斯·奥斯本在这本《酒鬼与圣徒》中,主要写的是他在全世界,特别是在伊斯兰世界旅行和喝酒的经历,书中经常出现世界各地著名的高级酒店的场景,也有对黎巴嫩、巴基斯坦酒厂的探访。
核心内容
第一,劳伦斯·奥斯本是一位颇有浪荡子色彩的作家,他讲述了自己从少年时代开始喝酒的经历。在西方,酒和酒吧给人们提供了生活中的乐趣。但是,这世界上也会有相当数量的人把酒当成是西方的罪恶之源。
第二,奥斯本去了中东地区,去了巴基斯坦,去了东南亚。在这些地方,因为人们的信仰不同,喝酒成了一种禁忌。在这些地方从事酒的生意,的确是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喝酒的人也会担心世俗的生活方式会被悄然改变,世俗的法律会被宗教法取代。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今天我要解读的这本书叫《酒鬼与圣徒》,作者叫劳伦斯·奥斯本,他是个英国人,毕业于剑桥大学,后来又去了哈佛大学,写过几本小说,也写过几本非虚构的作品。他过着一种浪荡子生涯,离开英国,在美国混了十多年,然后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又跑去泰国曼谷。他曾经穷困潦倒,但靠写作慢慢过上了好生活。在这本《酒鬼与圣徒》中,他主要写的是,他在全世界,特别是在伊斯兰世界旅行和喝酒的经历,书中经常出现世界各地著名的高级酒店的场景,也有对黎巴嫩、巴基斯坦酒厂的探访。
酒是可以构成一幅世界版图的,比如比利时、德国和捷克的啤酒,苏格兰的威士忌,法国、意大利的葡萄酒,拉丁美洲的葡萄酒和朗姆酒,日本的清酒,加拿大的甜酒等等,我们喝一点儿洋酒,就对外部世界多了一些了解。比如我们喝一杯日本山崎威士忌,就会知道山崎酒厂设在京都附近,那里的水质量很好,日本的一些高僧原来就喜欢用那里的水泡茶,要酿好威士忌,优质水源是一个关键因素。我们喝点儿雪莉酒,就会了解到,西班牙的赫雷斯是雪莉酒的重要产地。喜欢喝酒的人,可能都会对酒吧里那一排排的酒瓶子产生兴趣。
可以说,喝酒能帮助我们了解世界,然而,有些地方的酒我们是比较陌生的,比如中东的亚力酒,它在叙利亚、伊拉克、巴基斯坦、约旦等地是很主流的一种烈性酒,是一种无色的茴香酒,我们可能没怎么喝过。劳伦斯·奥斯本这本《酒鬼与圣徒》,写了不少这些陌生地域的饮酒见闻,有助于我们将美酒的世界地图拼得更完整。
巴厘岛最著名的海滩叫作库塔海滩,2002年,库塔海滩上的一个酒吧和一个夜总会,发生了恐怖袭击,两枚炸弹被引爆,导致202人死亡。2005年库塔海滩的一个美食广场,也遭遇炸弹袭击,20人死亡。巴厘岛的炸弹袭击者来自于印度尼西亚的另一个城市梭罗,也叫苏拉加达,位于爪哇岛上。那里的一些宗教学校会宣扬圣战,城市里禁酒,清真寺用扬声器布道。
作者奥斯本到了这个城市,黄昏的时候出门闲逛,碰见几个穿着白袍子的学生,就问他们,附近哪里有酒吧啊,能喝上一杯。话一出口,他就觉得气氛不妙,那几个学生倒也没使用暴力,而是邀请他去咖啡馆坐坐,一起讨论喝酒这件事。学生们说,酒给西方世界带来了灾难,是灵魂的瘟疫,酒让一个人神志不清,扭曲人际关系,所有的酒吧都应该被取缔。学生们当然不能说服奥斯本,因为从文化上,从家庭渊源上,奥斯本都是一个地道的酒鬼。
他在这本书一开始就讲了这个小故事,在一个禁酒的伊斯兰城市,几个圣徒一样的学生和一个来自西方的酒鬼讨论人该不该喝酒,这个开头给他后面的叙述带来了一种张力。奥斯本在这本书里时不时会强调这种冲突,甚至有时会刻意造成这种冲突,他想从酒这个角度来描述西方世界与伊斯兰世界之间的紧张关系。
我们的解读将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一下奥斯本自己的饮酒经历,他怎么成为一个酒徒的?为什么说奥斯本是一个浪荡子?从这部分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感受到,他创作这本书的背景。第二部分,我们跟随作者奥斯本去黎巴嫩、巴基斯坦等地去看看,那种文明冲突之下的酒的消费是怎么样的?
西方文化中有一类趣味,可以称之为浪荡子美学。浪荡子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苏格兰的歌谣中,后来被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等人赋予了文化内涵,我们来读几句波德莱尔的诗就能了解何谓浪荡子——请你给我们倒出毒酒,给我们鼓舞!趁我们头脑发热,我们要不顾一切,跳进深渊,管他天堂和地狱,跳进未知之国的深部去猎奇!看看诗中的几个关键词——酒、头脑发热、深渊、猎奇。所谓浪荡子,有两个特点,第一,要追求感官刺激,描述这种感官刺激,他可能是在大城市里感受到飞速变化的生活所带来的刺激,也可能是在偏僻的乡野感到另一种陌生文化带来的刺激。第二,他要有自己的人设,自己的姿态,他要一生不羁爱自由,要不畏惧世俗的目光,穿过人群孤独且潇洒,比如诗人王尔德,就有典型的浪荡子气质。
作者奥斯本十五岁开始喝酒,在伦敦的一个街区,这里有几间很有名的酒吧,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有一位作家,整天就在这几间酒吧里混,还把他在酒吧中的见闻写成了书。这位作家是个花花公子,为自己塑造了多重人格,他又被别的作家写到另一本书里去。奥斯本开始喝酒的时候,看了这些书,就算接触了酒鬼文化的传统。可以说,酒鬼是一种生活方式,酒鬼喜欢浪费自己的才华,喜欢那种绝处逢生的感觉。别人看来是火烧眉毛的危机,酒鬼看来是平平常常的小事儿,他总相信自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当然酒鬼一般都有点儿表演性,伶牙俐齿尖酸刻薄。
奥斯本十五岁开始喝酒,但没耽误他上剑桥大学。他爸爸爱喝酒,他妈妈比他爸爸还爱喝酒,他妈妈是爱尔兰人,在全世界,爱尔兰人都以爱喝酒出名。他家里的客厅,有一个巨大的酒柜,有一个喝酒的小桌子和许多调酒器。每到黄昏时分,妈妈就调制两杯金汤力或者血腥玛丽,自己靠着壁炉慢慢喝,等爸爸下班了,妈妈就调一杯酒给他喝。奥斯本说,妈妈喝酒,可能跟职业有关,她以写作为生,需要喝酒来获得灵感。爸爸妈妈在晚饭前喝一小杯,能让家庭气氛变得轻松愉快一些。
西方的作家跟酒的关系密不可分,有一本书就叫《酒精与作家》,当时的统计说,美国七个男性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有五个是酒鬼。道理说来简单——写作要不断地做白日梦,酒精能帮助你做白日梦;写作要求自信,喝酒能让你自信;写作是一件特别孤独的工作,喝酒可以缓解孤独感;写作要求紧张和专注,喝酒能让你放松。可是,如果你不是作家,你就不需要白日梦吗?不需要自信?不感到孤独吗?不想要放松一下吗?奥斯本在书中说,人们喜欢喝酒,就是因为酒精能激活多巴胺这种神经递质。多巴胺让我们有享受生命的感觉,大脑中的多巴胺少了,感受快乐的能力就下降。最刺激多巴胺分泌的是可卡因,其次就是酒精,酒精能让人焕发活力,获得快感,强化感官,舒缓放松,当然,酒也会对身体带来伤害。
奥斯本的岳父是波兰人,一个很棒的小提琴演奏家,后来移居美国。不知是事业走下坡路,他才开始酗酒,还是因为酗酒,事业开始走下坡路。1985年,奥斯本见到岳父的时候,老丈人已经变成了一个地道的酒鬼,或者用一个北京词儿叫“酒腻子”,整天就腻在酒里面。他很早起床,不到中午,就喝掉半瓶伏特加或者威士忌,有时甚至喝掉了一整瓶,吃午餐的时候,岳父两只手不停地颤抖,双目无神。奥斯本和岳父出门喝酒,“我刚喝完啤酒上面那层泡沫,他就已经喝到了第二杯。”奥斯本说,对一个患上酒瘾的人,身边的人应该给予充分的同情,而不是说三道四。第二年,奥斯本的岳父,这位小提琴手就去世了,死于肝硬化。这是酗酒者中很常见的一种病。
奥斯本和岳父都是酒鬼,程度不同的酒鬼,酒鬼之间能互相理解,他们知道,喝酒是一种比较低级的动物本性,喝点儿酒就快乐,但这样能摆脱人类百无聊赖、平淡无奇的苦海,他们看不上那种时时保持清醒的刻板拘谨。但在清教徒看来,这些酒鬼都是在自我毁灭。奥斯本名牌大学毕业,按理说找个工作,按部就班地生活,不是什么难事,这是我们俗人的看法。我们俗人认定,每个人都要按部就班地活着,上班挣钱,养家糊口。但浪荡子认为,这样的俗世生活很无聊,奥斯本有一段时间穷困潦倒,在纽约混日子,偷奶酪吃,偷酒喝。好在他最后成了一个作家,可以在全世界旅游,享受美酒。但是,这个世界上每年有250万人因为酗酒而死亡。酗酒是一种病症,酗酒者应该送去戒酒,这是主流社会的看法。
奥斯本在《酒鬼与圣徒》这本书里说,全世界每人每年纯酒精的消费量为6升,摩尔多瓦人均消费18升,排在世界第一,捷克人排第二,人均年消费16升。世界卫生组织有过一次调查,调查的是15岁以上人口的酒精人均消费量,白俄罗斯、立陶宛、摩尔多瓦、俄罗斯、乌克兰这几个国家名列前茅,是15升到18升之间。英国人排在第25位,人均年酒精消费量为11.6升。我们看一瓶葡萄酒,酒精含量一般在13%,750毫升一瓶,有97.5毫升酒精,一小瓶的啤酒,330毫升,酒精含量为16.5毫升。如果一年消耗掉10升酒精,差不多就是喝掉100瓶葡萄酒。有统计说,中国人均年酒精消费是6升多,排在全世界第89位,不算高。排在最后的国家,都是禁酒的伊斯兰国家,巴基斯坦、毛里塔尼亚、利比亚和科威特,人均年消费酒精量只有100毫升,约等于1瓶葡萄酒。奥斯本去巴基斯坦、中东地区找酒吧找烈酒的经销商,应该有一种略带禁忌的快感。
我想,正是由于奥斯本自身的酒鬼,或者说浪荡子身份,他才会做出我们大多数人做不出的事情,去伊斯兰国家找酒喝。那么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部分,跟着劳伦斯·奥斯本去那些禁酒的地方看看。
奥斯本为了保证叙述的张力,一直在强化喝酒的人与不喝酒的环境之间的那种紧张感,他会刻意制造这种紧张感。比如某一年的新年假期,他和他的新女友,一个漂亮的意大利姑娘,一起去了迪拜,然后又从迪拜去了阿曼首都马喀斯特,那里只有一些酒店才会卖酒,圣诞夜这些酒店都会推出晚宴,每位300美元,包含一瓶香槟。但奥斯本和他的女友不愿意吃这样的晚宴,他们在街上到处找小酒馆,找不到就用果汁来庆祝新年。阿曼一边是沙漠一边是大海,奥斯本的假期变成了一次戒酒之旅,他说,血液里残存的酒精要几天才能代谢干净,净化的感觉是美妙的,你的举止、想法,自己的感受和对待爱人的方式都会发生变化。实际上奥斯本明白,许多人不喝酒,并不是出于宗教原因,而就是因为身心的感受,保持时刻清醒,是一种生命的感觉,时不时微醺一下,也是一种生命的感觉。
奥斯本这本酒鬼旅行笔记,如果只写在伦敦、纽约怎么喝酒就不够了,他一定要找到酒鬼与环境之间的那种紧张感。他去了巴基斯坦,巴基斯坦人口一亿六千万,据说,国内只有六十家能够卖酒水的商店,首都伊斯兰堡人口一百万,但只有三家开放的酒吧,最出名的是万豪酒店的酒吧。伊斯兰堡万豪酒店在2008年9月遭受过一次炸弹袭击,袭击者开着一辆装满炸药的卡车冲向万豪酒店,共造成50多人死亡,两百多人受伤。据说爆炸发生当晚,有30名美国海军的官员住在万豪酒店。奥斯本去万豪酒店,想着那里的酒吧里可能有不少喝酒的西方人,结果到了酒吧一看,没什么人,生意很冷清。酒吧门口有监视器,用来阻挡想混进去的穆斯林。1977年以来,巴基斯坦就规定穆斯林不得饮酒,异教徒可以喝酒,这里的异教徒是指印度教徒、基督教徒和帕尔西人,帕尔西人是指波斯裔的拜火教信徒,就是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小昭那一派的。这些异教徒占巴基斯坦总人口的5%,他们可以喝酒,每个异教徒都有一个登记每个月喝酒配额的许可本,每个月能喝二十瓶啤酒或者不到六升蒸馏酒。奥斯本在万豪酒店的酒吧里,就和酒保聊天,问他当年爆炸案是什么情景,在这儿工作害怕吗。然后,奥斯本非常武断地说,袭击万豪酒店的原因有很多,但与酒的联系必然是其中一个。因为这家万豪酒店有酒吧,还有卖酒水的特许经营小商店。
1947年,巴基斯坦从印度分裂出去,宣布独立。那时巴基斯坦还在英国控制之下,是允许饮酒的。从1947年到1977年,酒的消费还是相对自由的,1977年,齐亚哈克上台,他慢慢地让巴基斯坦这个实施世俗化的英国普通法的国家,变成了一个奉行伊斯兰教法的国家,判定为盗窃罪的罪犯要砍断手脚,偷偷喝酒要判六个月徒刑。
这样严苛的法律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走私的伏特加和威士忌会从卡拉奇流入,异教徒会给穆斯林买酒喝,每年在黑市中倒卖的酒水,价值在3000万美元左右。走私的酒给富人,卡拉奇的穷人会自酿一些不太安全的酒,2007年卡拉奇就发生过饮用私酿酒中毒的事情,死了四十多人。还有更严重的问题就是很多人对毒品上瘾,据统计巴基斯坦全国有400万人沾染毒品,政府官员也承认,禁酒跟毒品泛滥有关。然而依然奉行禁酒政策,因为酒是西方放纵的象征,酒吧和酒水商店,是一种实体空间,出现在城市里,就会对公共空间带来危害。英国哲学家罗杰·斯克鲁顿说,唯有清真寺、伊斯兰学校和露天集市,才算是传统穆斯林城市里真正的公共空间。街道是私人住宅间的通道,穆斯林城市是伊斯兰教法的产物,宛如一个由私人空间堆砌起来的蜂巢,一间蜂室接着一间建造而起。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一座城市的公共空间里就没给电影院、美术馆、体育场留什么地方,也不会给酒吧留什么地方。有一家西方媒体报道说,巴基斯坦与宗教激进主义的抗争,其前线不在远处的山里,就在各地的酒水特许经营商店。
奥斯本在巴基斯坦拜访了穆里啤酒厂,全国唯一的一家酒厂,酒厂属于一个帕尔西人家族,是住在印巴地区的波斯裔人,酒厂生产伏特加、金酒、威士忌、朗姆酒和各种啤酒,这主要是给异教徒喝,其中最贵的一款维特一号威士忌要卖2500卢比,差不多是巴基斯坦人一周的工资。酒厂四周有高墙围护,还有带枪的保安,酒厂里的设备有来自澳大利亚的酿造机,来自中国的灌装机,有来自西班牙的标签机,来自美洲的橡木桶,这些设备很先进,跟英国酒厂差不多。酒厂的老板说,他们的处世哲学就是尽量保持低调,“我可不想我的孩子被绑架。”极端分子会用绑架、斩首来打击他们眼中的敌人,他们会种罂粟,对毒品不是太在意,但把酒视为罪恶的来源。
我们再来看看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有13个州,其中5个被马来西亚伊斯兰党控制,彭亨州是其中之一,2009年,马来西亚一位女模特儿在彭亨州一家酒店的夜总会里喝了一杯啤酒,被伊斯兰法庭判处鞭笞六下,行刑前一天,彭亨州的长官决定减轻处罚,改为社区服务。如果她真受刑,那会成为马来西亚现代历史上第一次对女性施以鞭刑的案件。第二年,彭亨州有三位妇女承受了鞭刑,罪名是婚内通奸。在这个州,女性可能会因为喝了一杯啤酒或者搞婚外恋而被鞭打。当地人相信,随着伊斯兰化在马来西亚的蔓延,喝酒挨鞭子的案件将会增多。
书中说,马来西亚全国2600万人,只有一半属于马来穆斯林,剩下的是华人和印度后裔,他们不受伊斯兰法的制约。多年前,马来西亚的云顶酒店是一个热门的旅游目的地,云顶酒店可以赌钱,也有色情业,当然还可以喝酒。马来西亚穆斯林也喜欢去云顶,他们还会越过边境,到泰国来寻欢作乐,喝酒,畅所欲言,释放心中的压力。奥斯本去泰国和马来西亚的交界处,去了伊斯坦布尔,去了黎巴嫩,去了埃及。在埃及,随着穆斯林兄弟会的影响力加大,人们看到的生活也在发生变化,女性上街必须戴头巾,越来越多的男性留胡子,开罗的酒徒有点儿担心,城里的小酒馆会不会渐渐消失,生活发生缓慢的改变。有一位在开罗做葡萄酒生意的酒商说,埃及人不认为啤酒是酒精饮料,所以对啤酒的税收很低。但对葡萄酒征重税,在市场上,葡萄酒不太受欢迎,埃及人把葡萄酒和烈酒都看成是西方的产物,其本质是罪恶的。他说,他在埃及再呆五年,五年之后就会离开,因为穆斯林兄弟会,或者更为极端的萨拉菲派,可能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塑造埃及的文化。埃及有一半的人是文盲,他们可能会选出一个极端的领导人。
奥斯本是一个浪荡子,他那种生活方式在西方的清教徒看来也是很不健康的,他跑到把饮酒视为罪恶和禁忌的地方去,描述那种生活中的冲突。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些地方,酒徒面临危险,一个酒徒可能会因为国家政策的变化,宗教思想的变化或者周围不同势力的变化,丧失喝酒的权利。香烟、酒、毒品,这些禁忌之物跟人们的生活态度有关,也跟国家的税收和管制紧密相关,跟思想有关,跟更深的信仰相关。比如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就会利用酒打击自由主义思想,他有一句名言是,干嘛要喝葡萄酒?为什么你们不直接吃葡萄呢?
除了这些,奥斯本在书中介绍了瑞典产的绝对伏特加是怎么风行全世界的,介绍了伊斯坦布尔的拉克酒。通过这本书,我们能了解一些陌生的酒,也会了解不同的人对酒的不同的看法。这实际上也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个世界,我们要认识到,我们是和许多不一样的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酒鬼与圣徒》一书的解读,我们再来总结一下。
第一,劳伦斯·奥斯本是一位颇有浪荡子色彩的作家,他讲述了自己从少年时代开始喝酒的经历,讲述了他在伦敦、纽约、苏格兰喝酒的经历,描述了那些能让人放松交流的酒吧。在西方,酒和酒吧给人们提供了生活中的乐趣。这种饮酒文化影响其他的地方,比如日本会酿威士忌,日本人会去苏格兰的威士忌酒厂朝圣。但是,这世界上也会有相当数量的人把酒当成是西方的罪恶之源。
第二,奥斯本去了中东地区,去了巴基斯坦,去了东南亚。在这些地方,因为人们的信仰不同,喝酒成了一种禁忌,奥斯本在叙述中把极端分子对酒店、酒吧的恐怖袭击,说成是酒造成的矛盾。这种说法虽然有一点儿夸大其词的成分,但在那些地方从事酒的生意,的确是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而喝酒的人也会担心世俗的生活方式会被悄然改变,世俗的法律会被宗教法取代。
撰稿:苗炜工作室 讲述:苗炜 脑图:摩西脑图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