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朱伟解读
《许三观卖血记》| 朱伟解读
关于作者
余华,1960年生,当代著名作家,也是在国际文坛声望最高的中国作家之一,现居杭州。余华的代表作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其中,《活着》曾被张艺谋改编成同名电影。2004年,余华获得由法国颁发的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
关于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写父爱写得最好的小说,非常感人。小说从许三观年轻时去卖血开始,写到许三观的老年。卖血本来是一件残酷和悲惨的事,但是余华的叙述非常舒展,把农民的朴素、狡黠以及善良表现得非常动人,小说的基调就不再冷酷,而是显得很温暖。
核心内容
许三观通过卖血娶了媳妇,有了三个儿子。虽然大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但是他也接纳了这个孩子,并且用非常悲惨的卖血行为抚养他、给他治病。最后,许三观终于摆脱了卖血的循环,把孩子们抚养成人。在余华的笔下,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这两个人物的淳朴和善良得到了很好的表现,最终显得很高贵。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我是朱伟,我会在得到为你解读一系列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在这些作家成名的时候,我曾经担任过他们的编辑,了解他们,也见证了那个时代,希望你喜欢这份特别的解读。今天我为你解读的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我们还是先讲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再讲这部小说的故事,最后再讲这部小说的写作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写于1995年,跟《活着》隔了三年。1995年的时候,余华已经三十五岁了,他的生活安定下来,在北京的玉泉路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宽敞的房子。他买了音响,我曾经带他去买了很多 CD,他后来在文章中写过。
我记得他在写《许三观卖血记》之前,曾经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经典名著。俄罗斯有个作家叫作布尔加科夫,他对布尔加科夫的《大师与玛格丽特》感触很深。《大师与玛格丽特》的结构,对《许三观卖血记》结构的形成有很大影响。然后,余华那时候还对蒙田的随笔感兴趣。蒙田大家都知道,是一个法国的思想家,《蒙田随笔》里头的很多比喻,余华当时津津乐道,他认为很精辟。《蒙田随笔》里很多精辟的比喻,后来也被用到了《许三观卖血记》里。
《许三观卖血记》在余华的创作中应该说是写得比较顺的,他1995年年初的时候开始动笔,到9月份就写完了。1995年的9月份,我已经到《三联生活周刊》当主编了。记得那时我在编《三联生活周刊》的第一期,忙得焦头烂额。那时候《三联生活周刊》在北京净土胡同的一个小楼里头,楼下面排版,楼上面编辑在那儿改稿子,我是在楼上楼下来回跑的过程中读完了他的这部长篇。我读完以后特别感动,就马上给余华打了电话。
接下来,我们就来讲这部小说的故事。余华的长篇小说应该说结构都很简单。我们形容莫言的小说就像热带雨林,他写得特别繁密,而余华的小说就很像是秋天的田野。秋天的田野是什么样子呢?就是树掉光了叶子,显得特别疏朗,天空特别晴朗,枝干特别清晰,基本上没有特别多的旁枝。
这个小说的结构其实很简单,就是写一个人物许三观卖血的故事,这个故事横跨了四十年。表面看,许三观通过一次次的卖血保证了这个家庭的平安。四十年里,家里头会有各种各样的灾难,他通过卖血维系了一个家庭的安定。表面上看,它还是一个“活着”的主题,像是《活着》的姊妹篇,它的篇幅也很短,《活着》是12万字,它15万字,但是如果你从深里去想,它的这个意义,这个卖血故事背后的内涵,可能就远远比《活着》还要深刻。
许三观是一个小城丝厂的送茧工人。在那时候的南方小城里,有很多的纺织厂,纺织厂都要去送蚕茧,许三观就是一个送茧工。“三观”这个名字是有讲究的,三观是一个佛教的境界,叫作立三观、破三惑、成三德。观什么呢?三观是空、假、中,就是世界一切皆空,一切皆假,一切都在其中。
小说开头的时候,许三观刚刚过二十岁,卖血只是为了要证明。怎么叫证明呢?他四叔跟他说:在我们这个地方,如果你没卖过血,是娶不上老婆的。卖血的话,就是一个身体的证明,只有身体好了以后,你才能够娶上老婆。四叔说:这个血就像井里的水,如果你不去打它,井里的水也就这么多,如果你天天去打它,井里的水也不会少。这就是一个生动的比喻。
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是由两个人带着他,一个叫作阿方,一个叫作根龙。阿方、根龙身上带了一只碗,对许三观说:“我们出来的时候没有吃饭,就是在家里喝了两碗水。到了河边以后,我们还要喝三四碗水,进了城以后,我们还要再喝两碗。”喝到什么程度呢?要喝到像十月怀胎似的,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人家碰着他们,肚子里胀鼓鼓的水就会跟着晃荡。这是余华的幽默,但是它很符合农民的朴素。
小说里头,许三观跟在他们屁股后头不断地问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觉得这个人就很像余华,因为生活中的他就是爱问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他说话还有点结巴。卖完血以后,他们要步履蹒跚地、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走到厕所里去,然后解开裤子,一泄如注。这时候,这个仪式还没有完成,他们卖完血以后要到小说中叫作桥土的地方去。南方有很多很多的拱桥,拱桥下面的桥脚,南方人就叫作桥土。桥土下面有一个饭店,叫胜利饭店,进了饭店以后,他们就会豪气满怀地要点一盘炒猪肝,要喝二两黄酒。在农民朴素的心里,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第一次卖血以后,阿方和许三观有一个对话,阿方就问许三观,“你卖了血以后,是不是觉得有点头晕?”许三观就说:“我的头倒是不晕,就是觉得力气没有了。”阿方就说:“这是因为你把力气卖掉了。”“力气有两种,一种是肉里头的力气,一种是血里头的力气,”他说,“你一般的走几步路,实际上你是在用肉里头的力气,干重活的时候,你才用血里头的力气。你卖血的话就是在卖你的力气。”然后许三观就好像是明白了,他就说:“我明白了。这力气就像口袋里的钱,先要花出去,然后再挣回来。”花出去,再挣回来,这就是许三观通过卖血建立起来的自信。
他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就用去找老婆了。他找的是一个什么人呢?叫作许玉兰,是他们小城小吃店里头煎油条的,是一个服务员。许玉兰一天要换三次衣服,但是实际上,她只有三件衣服,她是小城里头最时髦的女人。许三观追求许玉兰的方式,就是请她吃一客小笼包子。那天下午,许玉兰不仅吃了一客小笼包子,还要了一碗馄饨,还吃了糖,吃了话梅,然后又吃了半个西瓜。最后算了一下,一共花了八角三分钱。许三观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求爱了,他说:“你嫁给我吧,你嫁了我以后,我会疼你,我会护你,然后我会让你经常下午就能吃掉八角三分钱。”
这时候许玉兰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叫作何小勇。许三观让许玉兰的父亲回掉这婚事,也写得很有意思。许三观买了一瓶黄酒,买了一条大前门香烟,走到许玉兰家里去,跟她父亲说:“如果你女儿嫁给了何小勇,将来生下的儿子就姓何,就不再姓许了,你们许家就绝后了,我姓许,我要娶了你女儿,就等于是一个上门女婿,我生下的儿子也姓许,就续了你们许家的香火了。”余华写得很朴素,他就靠着这种朴素的语言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读者。
这个小说的推进很快。许三观娶了许玉兰以后,他只用了两页的篇幅,大概也就一千字左右,写许玉兰在产房里头又哭又喊了三次,就在五年以后有了三个孩子。许玉兰问许三观,说:“我在里头生孩子的时候,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许三观就说:“我没有哈哈大笑,但是我嘿嘿地笑了几声。”然后,许玉兰就在那儿喊起来,她说:“哎呀,我在里头生孩子,在疼,在喊叫,你在外面在笑,所以你叫你的儿子一乐、二乐、三乐,我在产房里头疼了三次,你在外面乐了三次,是不是?”然后,这小说就一下子跳过去。余华牛就牛在这结构上,在简处能够特别简,他的简略是为了突出他要突出的部分。
我们后面再来看看,他是怎么来写许三观卖血的过程。在小说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他的第一次卖血就是为了娶妻。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帮着两个弟弟打架,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第三次卖血,他是卖给他的相好,一个叫作林芬芳的女人。第四次卖血是三年自然灾害,家里没有吃的了,他要让大家吃一顿好的。第五、第六次卖血都是在“文革”期间。这期间,他的两个儿子,也就是一乐、二乐下乡了,下乡了以后,第五次卖血是一乐身体不好,卖了血的钱让他去买一些补品。第六次卖血是为了二乐,农村的队长到家里头,要请他吃饭,吃鱼吃肉。从第七次一直到第十一次,最后的五次连续卖血,都是因为一乐得了肝炎。得了肝炎以后,许三观去借钱,一上午才借到63块钱,他就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上海,他自己坐轮船沿路去卖血。
按照道理说,卖一次血中间要隔三个月,血头就跟他说:“我这里不让你卖血,你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别的地方不知道你卖过血,就会收你的血,这样你就是把自己卖死了,跟我也没关系。”这是小说的高潮。许三观三天卖了第七、第八两次血,卖了第八次血以后,他就吃不下猪肝,喝不了黄酒了,就冷得浑身发抖。那天晚上,他是和一个卖猪的老头住在同一个房间里头,他就跟卖猪的老头说:“我在三个月里卖了三次血,每次卖两碗血,我就把身上的力气都卖完了,只剩下热气了。前天我又卖了两碗,今天又卖了两碗,我就把热气也卖掉了。”老人就说:“你把力气卖掉了,把热气也卖掉了,那再卖下去你就要卖命了。”他说:“卖命我也得卖,因为我要救我儿子。”
第九次他再去卖血是倒赔的,因为他刚抽完血,他就晕在那儿了,医生一看他不行了就马上急救,就把他卖掉的400毫升的血又给他输回去了,然后又给他输了300毫升。也就是说,他卖了两次血的钱这一次就全赔回去了。他就哭了,他跟医生说:“我卖了这个400毫升,你还给我可以。你给我的那个300毫升,我不要,你把它再抽回去,我还给你。”那医生就说:“你是亡命之徒。”他说:“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我儿子,我儿子在医院里头,我没有钱,医生就不给他打针,不给他吃药,他就会死了。”这是第九次卖血。
第十次,许三观舍不得坐船了,他就搭了一艘水泥船,那个水泥船也是拉蚕茧的。他遇到了两个很朴素的摇船的兄弟,然后许三观就劝他们去卖血,他说卖血比你们卖蚕茧挣的钱多多了。他就带着他们去喝水,履行卖血的这个仪式,然后他就卖了第十次血。卖完第十次血以后,其实他不敢再卖了,因为他觉得他已经冷得浑身发抖了,他就跟一起去的那个摇船的来喜说:“十天里头我卖了四次血,就像一个人从女人身上下来了四次,这一次就不是腿软了,是一阵阵地发冷。”到了最后一次,他不敢再卖了,他对两个摇船兄弟来喜和来顺说:“我年轻的时候也以为这身上的血就是摇钱树,摇一摇,钱就来了。其实不是这样的。” “原先带我去卖血的这个阿方和根龙,一个人身体已经败了,另外一个人卖血就卖死了。”他说:“我这样的卖血,身上的血是越来越淡了,不像你们,你们的一碗血能顶我两碗。”
然后第十一次,实际上余华写得很幽默,就是许三观其实是买了来喜的一碗血,然后他自己又卖出去两碗,也就是买了200毫升,他又卖出去400毫升。这个来喜也特别朴实,他说这血我卖给你,我就不能喝水。许三观说:“咱们亲兄弟,明算账,你还是要喝水的。”来喜就说:“卖给你血,我绝对不能喝水。如果是换了你,你也是不会喝的。”
这部小说的故事很简单,但是结构特别牛。余华送我的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首版,我记得是一共有250页左右的篇幅。余华用了30页篇幅来写开头,也就是说写许三观娶了许玉兰为妻,然后他就有了三个儿子;然后用120页的篇幅来写他的第一个儿子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产生的纠葛;然后用了40页的篇幅来写“文革”的过渡,紧接着就是又用大约50页的篇幅来写为一乐卖血。前面的120页都是为了写后面感人的,为他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卖血,最后用10页来做结尾。这个120页篇幅里头,余华讲了许三观和一乐之间的三个故事,这三个故事也是层层铺垫,越铺垫越感人。
余华是怎么铺垫的呢?一乐他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因为许玉兰在嫁给许三观之前,跟何小勇,也就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有了一次出轨,然后就有了一乐。但是许三观当初不知道,一乐生下来以后,城里的人就议论,说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余华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讲一乐为了两个兄弟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方铁匠叫他们赔医疗费。许三观就对许玉兰说:“要是二乐、三乐闯了祸,我心甘情愿给他们擦屁股,但是一乐不是我的儿子,我已经白养了他九年了,我要再出了这钱,我就是花钱买乌龟当了。”那么许玉兰就只能去找何小勇。
何小勇已经结了婚,就把许玉兰给骂了出来,他说:“方铁匠的儿子住院,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有两个女儿,我没有什么儿子。”还打了许玉兰的耳光。许玉兰回到家里,对许三观说:“你去把何小勇去给我劈了。”许三观就说:“我要去劈了何小勇,我就要去坐监牢,我就要被毙掉,你就成了寡妇了。”他就让一乐自己去找何小勇。一乐就找到何小勇对他说:“我妈让我来叫你一声爹,我妈说你要是不答应,我就多叫你几声,我现在已经叫了你四声爹了,你还是不答应,还要让我滚,那我就回去了。”
然后方铁匠又找上门来了,许三观就说,我不是一乐的爹,你找错人了,你应该去找何小勇。方铁匠就去找何小勇,何小勇就拿出户口本来,说:“你看看这户口本上,有没有许一乐的名字。”那方铁匠又找回许三观家里,对许玉兰说:“好在一乐只有一个妈,就是你,你们如果再不给钱,我就只能来搬家了。”然后他就要了两辆车来搬家。许三观说:“来客人了。许玉兰,你去烧一壶水,给他们泡茶。”那些人就把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搬走了。许玉兰就说:“我辛辛苦苦为了这个家,这些东西一下子就搬走了,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还帮着人家来搬家。”余华就是要把铺垫铺垫到极致。这时候,许三观去卖血了,他卖了血以后,就把方铁匠拉走的家里的所有东西都给赎回来了。许玉兰就说:“你从哪里来的钱?”他就把这个胳膊撸起来,给她看看胳膊上的红点,他说:“我替何小勇还了债,我又当了一次乌龟。”
这是余华讲许三观和一乐关系的第一个故事。第二个故事,是三年自然灾害,他们家连续吃了57天的玉米糊。余华他是1960年生人,他应该没有三年自然灾害的这种体验。我那时候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上海市配给发霉的红薯干,我父亲的腿部已经浮肿了。小说里头描写许三观看全家人连续吃了57天玉米糊,觉得不行了,就决定带全家去吃一次好的,去卖了一次血。他把一乐叫到一边去说:“要是平时,二乐、三乐吃什么,你也吃什么。但是这次不同了,因为我卖了血,我不能把卖血的钱让你也跟二乐、三乐一样去吃好的。”他就只给了一乐五毛钱,让他去买一个烤红薯,然后就带着其余的全家去到胜利饭店,也就是原来他去卖血的那个饭店,吃一顿好的。但胜利饭店那时候也就只有阳春面,他们每人吃了一碗面。
一乐只吃了一个红薯,他就觉得很委屈,第二天,他自己就找到何小勇家去了。他说:“上次是我妈让我来的,这次是我自己要来的,”他说,“我叫你一声爹,你带我上胜利饭店吧,带我去吃一碗面条。”何小勇就把他脖领给提起来,说:“谁他妈是你爹,你下次再来的话,我就砍了你。”小说中描写这个一乐就是哭,许三观的家是在东边,他就往西边走。许玉兰就哭着去找。余华描写就是到天黑了,许三观才出门去找。出门去找,就看到一乐其实离家不远,蹲地上在哭。一乐就说:“爹,我饿了,困了,我想你再不把我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你也比何小勇对我好。”许三观就蹲下来了,对一乐说:“你爬到我背上来。”然后就背着一乐,边背着他边骂他。骂着骂着就往回走,走到河边上,远远地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了,一乐在背上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说:“是的。”写到这儿,就特别感人。
第三个故事,就写到何小勇被汽车撞倒了,许三观就说“这是报应”。何小勇在医院里头昏迷不醒,城里头有一个老中医跟何小勇的老婆说,要救何小勇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叫他儿子到房顶上去叫他的魂,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何小勇的老婆就来求许玉兰,许三观说:“他做梦,当初是我大方,把养了九年的一个儿子白白地还给何小勇,他们不要。现在我又养了四年,他们现在又要了,现在我不给了,他妈的,喊回来也是一个王八蛋的魂。”
但是,余华紧接着又写许三观的善良,他对一乐说:“这十三年里头,我打过你,骂过你,都是为你好,我也知道我不是你亲爹。”“你亲爹现在在医院里头,陈医生说只有你能救你亲爹,那你就看着是你亲爹的份上,你去叫他几声吧。”一乐就说:“他们都说你不是我亲爹,我妈也说你不是我亲爹,现在你也这么说,我就没有亲爹了,我也没有亲妈了,我只有我自己,我自己下来。”这时候,他就哭起来。他哭起来以后,这个何小勇老婆就说:“一乐总算哭了,你快喊啊,快喊啊。”许三观就说:“闭嘴,一乐不是为你那个王八蛋何小勇哭的,他是为我哭的。一乐你就再喊几声吧,你喊了以后,何小勇那王八蛋就不再是你的亲爹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亲爹了。”写得非常非常感人。然后就写许三观爬上房顶,背着一乐从房顶上下来,然后进了何小勇家里头拿了一把菜刀,在自己脸上割了一道口子说:“以后你们谁还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跟你们拼命。”
这三个故事,就把亲情层层铺垫到淋漓尽致,这就是余华在情节中间编织的极致。有了这样厚重的铺垫,后来为一乐卖血的高潮就显得特别有力量。这个小说的结尾是一乐、二乐都从农村回城了,都有了自己的家,许三观已经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几颗。有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突然之间又想着要吃炒猪肝、要喝二两黄酒了,然后他又想到医院去卖血。当年那个血头已经死了,换了一个年轻的血头。年轻血头就说:“你这么老的人,还来卖血,你出医院往西走,有一个姓王的油漆匠,家具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猪血,他会要你的血的。”
许三观出了医院就哭了,边哭边走。他说:“我老了,以后不能卖血了,家里以后再有灾祸怎么办呢?”许玉兰就说:“我们现在有钱了,不缺钱了。你今天为什么又要去卖血呢?”许玉兰就把他带到胜利饭店,然后就说:“现在我们有钱了,你要吧,你要吃什么就吃什么。”许三观说:“我只要一盘炒猪肝,我只要喝二两黄酒。”然后许三观就跟许玉兰说起血头侮辱他的这个事儿,许玉兰就在那儿骂,她说:“他的血才是猪血呢,他的血油漆匠都不要,我们生三乐的时候,这世上还没他呢。”小说结尾的时候,许三观说了一句粗话,他说:“这就叫屌毛长得比眉毛晚,却长得比眉毛长。”这就是这部小说的故事。
接下来我们再说说它的创作特点。其实刚才我们在讲故事的时候,已经对这部书的情节做出了很多解读,但是最后我们还是要来集中说一说这部小说的创作特点,这有助于你更深入地理解余华。
这部小说的选词炼句都特别接近中国的传统,它的对话功夫特别深。按照经纬的结构,经线是许三观四十年的卖血记,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他通过卖血渡过了一个个难关,包括了三年自然灾害,包括了“文革”,他的血维护了这个家的完整性。这条经线按照道理说它是很戏剧化的,但是其中的细节和氛围始终使你能够身临其境,一点都不感觉卖血是一个概念,这是因为小说的纬线比十一次卖血的经线还要重要。这个纬线是什么呢?这个纬线就是超越了血缘的亲情,就是许三观和许玉兰的淳朴和善良。这两个人物的淳朴和善良凸显出来,就成为了余华要写的那个高贵。
余华其实用了特别少的材料,就裁出了一件特别合身的衣服,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又特别饱满,这是我特别佩服他的地方。好的小说,作家的叙述都是气沉丹田、游刃有余的,这个小说写得就特别舒展。这个小说的基调不再是冷酷的,许三观卖血是很悲惨的,但是他写得很温暖。余华在这个小说翻译成为韩文的时候写过一个后记,他说这个小说想写的是平等。
比如说,许三观因为许玉兰曾经跟何小勇出了一次轨,然后就要通过第三次卖血,实际上是写许三观跟他原来的相好林芬芳也有过一次出轨。林芬芳摔断了腿,然后许三观去看她。这时候,其实林芬芳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很苗条的林芬芳了,余华就描写,她已经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子。然后许三观就在看她的时候有了一次出轨。第三次卖血的钱,给林芬芳买了十斤肉骨头和五斤黄豆。这就是我们理解的很简单的平等,出了这次轨以后,许三观觉得他和许玉兰扯平了。
后来“文革”中,许玉兰就被打成了“破鞋”,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对她进行批判。然后许三观在家里组织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所谓的批判会,其实他的目的是让三个儿子明白,许玉兰到底和他是怎么样的关系。他说:“他们都说许玉兰天天晚上接客,你们说他接的是谁,接的是什么客?”他的小儿子三乐就说:“接的是你。”许三观说:“是的。许玉兰每天晚上接的客是我,我是客吗?但是许玉兰是有生活作风问题的,许玉兰,你把你自己和何小勇的事情跟你三个儿子讲清楚。”许玉兰把这个事情讲了以后,许三观接着又说:“其实我也是有生活作风问题的,许玉兰跟何小勇只有一次,我和林大胖子也只有一次,你们如果要恨你妈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因为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余华在韩文的后记里说,许三观追求的是生活中朴素的平等:他不理解一切空、一切假、一切中,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他不能容忍别人跟他不一样。但是生活中是不可能平等的,到最后他才发现,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其实都不平等。我理解,余华是把这样一个佛教三观的含义倒了过来,他是让我们看许三观在俗世里头,在他不知道空、假、中的前提下所维护的一种朴素的自尊。
下面总结一下这一讲的知识要点:
首先,《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它讲了一个人四十年的卖血的故事。许三观用卖血成家立业,用卖血渡过了三年自然灾害和“文革”,维护了这个家的平安。
其次,这部小说写的是亲情。它通过层层铺垫、步步升华的方式,构成很感人、很长的旋律线来感染我们,写超越血缘的质朴的亲情是怎样炼成的。
第三,余华说这部小说是写许三观追求平等的过程,一切空、一切假、一切中是虚幻,对他而言,只有朴素的本分,只有自尊和尊严。但是,其实一切都不可能平等。
最后,余华这部小说用了很幽默的方式来表现农民的质朴,它的基调不是冷酷,而是温暖。
撰稿、讲述:朱伟 脑图:摩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