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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朱伟解读

《活着》| 朱伟解读

关于作者

余华,1960年生,当代著名作家,也是在国际文坛声望最高的中国作家之一,现居杭州。余华的代表作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其中,《活着》曾被张艺谋改编成同名电影。2004年,余华获得由法国颁发的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

关于本书

《活着》是余华至今为止最畅销的小说,写于1992年。余华是在创作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的过程中积累了充分自信以后,才开始长篇小说创作的。余华在写作本书的时候,认为一部长篇小说写15万字就足够了,事实证明,这本很短的长篇小说,把一个人的一生写得特别精彩感人。

核心内容

这本小说的起点是上世纪四十年代,主人公叫福贵。福贵原来是一个吃喝嫖赌的浪荡子,在赌博中输光了家产,后来经历了不断的历史变迁和家庭变故,最后孑然一身,只有一头老牛相伴。余华通过浓缩的苦难,来表达活着的意志、生命的顽强。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我是朱伟。我会在得到为你解读一系列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在这些作家成名的时候,我曾经担任过他们的编辑,了解他们,也见证了那个时代,希望你喜欢这份特别的解读。

今天我们讲《活着》。《活着》是余华至今为止畅销不衰的小说,它是余华的第二部长篇。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叫《呼喊与细语》,写于1991年,这部《活着》紧接着第一部,写于1992年,两部小说都发表在《收获》上。我们还是以三分法来解读这部小说,先讲讲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再讲这部小说的故事和它的文学价值。

先讲这个小说的创作背景。余华是浙江海盐人。海盐这个地方还出过一个大出版家,就是商务印书馆的创始人张元济。余华是1994年在出版他的第一套三卷本文集的时候写了一个自传,这个自传里头说,他父母原来在杭州的一个卫生防疫站工作,因为他父亲太想当外科医生了,所以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父亲就到了海盐。到了海盐以后,他们家住在一个弄堂的末尾,这个弄堂的后面就是农田。这是当时典型的江南县城的情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呼喊与细语》的开头,是以第一人称来写作的,其中的“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我”看到两个城里来的孩子坐在树下的小圆桌旁吃饭,这两个城里来的孩子就是余华和他的哥哥。

余华是在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积累了充分的自信以后,才开始他的长篇小说创作的。他在90年代初和我讨论长篇小说篇幅的时候说,一部长篇小说写15万字就足够了。这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他觉得应该用比较少的篇幅来包容比较多的容量,选取一个角度,用15万字就可以达到别人写30万字、40万字的容量;第二层,也就是从照顾读者的角度来看,他认为15万字读着不累。其实,余华是一个很考虑读者阅读需求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除了《兄弟》,《活着》的篇幅只有12万字,《许三观卖血记》是15万字。所以莫言就说,余华是写得最少、挣钱最多的作家。

我觉得他的畅销是和他的写作方法有关。余华的成名作,是1987年发表在《北京文学》上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说过,每一个作家的成功,都是因为他找到了合适他自己的一条创作道路。余华的创作是从《北京文学》起步的,他的第一篇小说叫作《星星》。那个时候,他特别喜欢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小说,川端康成写感官写得特别细腻。如果余华顺着川端康成的写作方法来写作,他可能一辈子都成不了大作家,因为川端康成其实和他南辕北辙。所以当他读到卡夫卡,看到小说原来可以这么表述的时候,他就一下子找到了合适他自己的创作道路。读到卡夫卡是因为他到杭州的一家书店,这个书店里头只有一本《卡夫卡短篇小说选》,他的朋友捷足先登先买到了,然后他用他的一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换来这本《卡夫卡短篇小说选》。从中读到《乡村医生》这个短篇后,一下子醍醐灌顶。

《十八岁出门远行》其实只有6千字,他就通过这么一篇小说脱颖而出了。他当时说,这个小说发表了,朱伟就会来找我了。当时,我在《人民文学》已经有点名气了,人民文学是所谓的“皇家刊物”。余华在海盐文化馆当创作员,我就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从此以后,我们俩就成了朋友。因为《十八岁出门远行》被文坛注意,余华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奠定了自己的写作地位。

1988年,他在《北京文学》发表了中篇小说《现实一种》,这个中篇写一个偶然事件造就了亲人之间的残杀。故事中的主人公,哥哥叫作山岗,弟弟叫作山峰。山岗的儿子叫作皮皮,才四岁。有一天,这个四岁的皮皮抱着山峰只有一岁多的儿子,很轻率地一松手,就把这小孩摔在地上,就摔死了。山峰回来看到他的儿子摔死在地上,就要求他的侄儿去把地上的血给舔干净。余华描写,皮皮看着地上的血,就像看着鲜艳的果酱,他去舔地上血的时候,山峰就一脚把皮皮踢得像一块布一样飞起来。两个小孩一下子就都死了。

孩子死了以后,山岗就找他弟弟报仇。他报仇的方法就是买了十几斤的肉骨头,然后带回来一条小狗,把十几斤肉骨头熬烂了以后,把弟弟山峰捆在一棵树上,然后把熬烂的肉骨头涂在山峰的脚底,让那小狗去舔山峰的脚,让山峰奇痒无比,活活地笑死。余华是这么描写的,余华说,山峰“笑得连呼吸的缝隙都没有了”,山岗就说:“什么事儿让你那么高兴呢?”写得很冷酷。山峰死了以后,山岗作为杀人犯就被枪毙了。山岗被枪毙以后,山峰的媳妇就背着山岗的媳妇把遗体捐献了。结尾就写医生们如何瓜分山岗的尸体,剥皮、取走所有的脏器。最后一个外科医生要剔除肌肉和骨骼中间的筋腱,拿走他的整个骨骼,这个医生捏捏山岗还很粗鲁的肌肉,说:“看起来你很结实,但是当你放在我的实验室里的时候,你会显得弱不禁风。”

我当时看了余华这个中篇小说,就觉得毛骨悚然,我就跟余华说,我说你怎么能这么轻松地写亲人之间这么越来越残酷的互相杀戮。余华是在写了一系列中篇小说以后才开始写长篇的,他写的中篇小说除了《现实一种》,还包括《河边的错误》《一九八六年》《世事如烟》《献给少女杨柳》等等。而我作为一个编辑,其实只发过余华的一个短篇,叫作《鲜血梅花》,发表在《人民文学》1989年第三期的一个小说专号上面。

余华写长篇小说,是从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毕业以后。这个研究生班,当时集中了一批优秀的作家,比如说莫言,比如说余华,比如说刘震云,比如说迟子建,还有洪峰、严歌苓等等。余华和莫言当初住一个宿舍。

那时候鲁迅文学院在十里堡,我家住在白家庄,距离很近。我家买了一个录像机,那时候录像机还是很少的,我找到了录像带,就会给余华打电话,都是传呼电话,然后余华到我们家来看录像。我们家就是里外两间很小的房子,有一个地毯,我们就坐在地毯上看录像。我们看了很多经典电影,比如说安东尼奥尼的《放大》《红色沙漠》,比如说戈达尔的《芳名卡门》,比如说贝特鲁奇的《巴黎最后的探戈》,比如说伯格曼的《野草莓》。在这些电影中间,余华最感动的是《野草莓》。我记得这是一个黑白电影,电影的结尾是主人公变成了一个老人,他做了一个梦,在梦境中他走到了河边上,看到他的父母在河边上钓鱼,他父母还是年轻时候的模样。当初看到这个结尾的时候,余华是特别感慨的。

这个鲁迅文学院的研究生班是1991年春节前毕业的,毕业前,莫言写了他的长篇小说《酒国》。余华要回他的家乡海盐,莫言就让余华把这小说带到《江南》杂志去,《江南》杂志不能发表,余华后来就又背回来了。那时候,嘉兴市文联就分给余华一套三十平米的房子,他就在这个房子里写完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就是《呼喊与细语》。伯格曼有部电影叫《呼喊与细雨》,这个雨是下雨的雨,余华这个小说叫作《呼喊与细语》,是语言的语,可见伯格曼对他的影响之深。

到了写《活着》的时候,其实余华跟陈虹已经结了婚,陈虹跟他是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的同学,是一个诗人,在空政文工团做创作员,写歌词。《活着》的前半部分,是1992年他请了创作假到北京来写的,也就是说解放前的部分,然后他回到嘉兴去以后,又写完了《活着》的后半部分。这是这个小说的创作背景。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活着》的故事。

这个小说里头有两个第一人称“我”。第一个“我”是下乡采风的一个县文化馆的创作员,也就是余华成为专业作家之前的那个角色;第二个“我”是福贵。这个福贵是富人家起的名字,大富大贵,穷人其实不会起这样的名字,穷人往往说起贫贱一点的名字好活。

福贵讲的故事很悲惨,他原来是一个吃喝嫖赌的败家子,他送走了一个一个亲人,最后只剩下他自己。这个往事横跨了四十年。故事开始于上世纪的四十年代,他父亲那时候还有一百多亩地,他老婆是米行老板的女儿叫家珍,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叫凤霞,他老婆肚子里又怀着一个。他老婆是贤惠善良的,福贵说,他在妓院里头混的时候,有一天回家,他老婆就给他做了四样菜,都是素菜,各不相同,底下都藏着一块肉。这个是为了告诉丈夫,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但底下都是一样的。这当然阻止不了福贵的欲望。

他嫖还好,关键是赌,他还不知道赌都是设了局的。他最后一次输光家产的时候,他老婆家珍就找到了赌馆,跪在地上对他说,她说你跟我回家,她说你要不回去,我也就跪在地上不起来。那福贵就对她又打又骂,然后让赌馆里的人拖着她,把她拖出去了。这天晚上,他老婆家珍就带着七个月的身孕哭着走回家,也就是在这天晚上,福贵输光了他所有的家产。所以,这个家庭的第一次灾难实际上是福贵自己造成的。

为了给他还债,他爹就把所有的家产都换成了铜钱,换成铜钱很沉啊,就装了两大筐,上面当然都盖上了叶子,让福贵挑着这两大筐的铜钱去还债。然后他爹就对福贵说,他说:我家老祖宗只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了以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以后变成了羊,羊养大了以后变成了牛。我呢,到了我的手里,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到了你的手里,鹅又变成了鸡,最后,鸡也没有了。然后他爹蹲在粪坑上面上厕所的时候,就掉下来摔死了。农村人上厕所都是蹲在粪坑上面的。小说刚开始描写他爹蹲在粪坑上面,两只脚像鸟爪一样有力,如今因为所有的家产都输光了,他脚下就没力气了,风一吹,就从粪坑上面摔下来了。

福贵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都输给了龙二,成了龙二的佃户。他穿上了粗布衣服,就成了自食其力的农民了。家珍回到娘家去生下一个儿子,叫作有庆。按照道理说,他们可以过上本分日子,这日子还可以踏踏实实地过下去,但是他娘又病倒了,然后福贵去城里请郎中,在请郎中的时候被抓了壮丁。抓了壮丁以后,直到成了解放军的俘虏才被放回家。这时候已经几年过去了,这几年过去,他娘就死了。然后,他的女儿凤霞得了一场病,发了高烧以后,变成了又聋又哑。好在这时候村里头土改,他就分到了龙二租他的五亩地,龙二反而是成为地主,戴着地主的帽子被枪毙了。小说中间,龙二就对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的啊。这个情况当时在农村很普遍,有很多败家子把田地输光了以后,把地主的帽子就给了别人。

然后就是人民公社与三年自然灾害,先是家珍得了软骨病,她的病眼看越来越不好了,就向福贵交代了后事,她说:我死了以后,你不要用麻袋装我,因为麻袋上面都是死结,我到了阴间解不开的。余华其实在很多小说里头都写到这个情节。但是余华却要让生龙活虎的有庆先死,有庆是死于给县长的老婆献血。县长的老婆是校长,难产,学校就组织学生们给她输血。老师本来以不守纪律为名已经排除了有庆,但是最后,排在前面的学生血型都对不上,最后就轮到了有庆。因为有庆的血型对上了,为了救县长老婆的命,县医院的医生就把有庆的血给抽干了。这个在现实中当然不可能,但是这是小说,这是余华有意要强调的悲惨。有庆死了,福贵就找县长讨要说法,结果一看,这县长是他原来枪林弹雨里头一起滚过来的兄弟,叫作春生。有庆死以后,是凤霞死。凤霞本来嫁给了城里一个老实巴交的搬运工叫二喜,二喜是一个歪头,但是很孝顺。凤霞是死于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孩子生下来了,她却死了,孩子的名字就叫苦根。

小说里头写家珍送有庆和凤霞,都写得催人泪下。有庆死了,福贵瞒着家珍,但是家珍其实心里都明白,她知道有庆就埋在村西,她就让福贵背着她到村西去看看。到了有庆的坟上,小说里头就描写她两只手就在摸坟上的泥土,坟下面是有庆,却一点力气都没有。福贵背着她到村口,她就哭着说,有庆不会再从这条路上回来了。这时候余华就描写福贵说:“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见我儿子赤脚跑过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这写得很文艺。这里提到赤脚,是因为之前有庆养了两只羊,每天早上要先割草去喂羊然后再去学校,中午还要跑回来喂羊,家珍给他做的鞋穿了不多久鞋帮就掉了,福贵就说“你再这样穿鞋,我就把你的脚给剁了”,然后有庆就不穿鞋了,他就赤着脚跑,然后到了学校再把鞋穿上。后来成立了人民公社,他喂的两只羊就成了公共财产,很快就给杀掉了。

凤霞难产死的时候是下着大雪,二喜是冒着风雪,身上落满了雪,把凤霞背回家的。小说中间福贵的讲述是:家珍的脑袋就低下来看着凤霞,那双眼睛定定的,像是要从眼眶里头凸出来了。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下来,只是看着凤霞,手在凤霞的脸上和头发上摸着,只是偶尔摇了摇头。凤霞身上的雪化了以后,整张床上就变成湿淋淋的了。

等两个孩子都死了以后,家珍也就死了,死的时候她说:“凤霞、有庆都死在我的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了,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都孝顺我,做人做到这样,我也就该知足了。”福贵就感觉到家珍的手臂在一截一截地凉下去,她全身都凉了,还有胸口一块地方暖和着,然后他的手就贴在那个胸口上面,福贵就感觉到胸口的热气就像从他的手指缝里一点一点地漏了出来。写得很细腻,很感人。

家珍死了,还有二喜和苦根。二喜是在装水泥板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挤扁的。苦根刚过五岁就能够帮着干活了,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但是最后是吃了太多的豆子给撑死的。这不是三年自然灾害,是因为家里面没有零食,苦根发着烧,福贵就给孩子煮了一锅的豆子,没想到他出门以后,孩子贪嘴,等他回来,苦根已经被撑死了。孙子也死了,福贵就只剩下自己。然后他在牛市上买下了一头准备去屠宰的老牛,就给牛叫他自己的名字福贵,跟老牛相依为命。有人就说:“福贵,我看它的年纪比你爹还大。”还有人说“是两个老不死”。

在小说的开头,县文化馆的“我”见到福贵的时候,就听他在这么吆喝这头老牛:“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都是他已经死去的亲人。小说的结尾,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有庆是儿子,二喜是女婿,家珍是老伴,凤霞是女儿,苦根是孙子,好像一家人还都在身边,没有离去。最后,老人就唱起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这就是小说的故事,其实很简单。这部小说叫《活着》,有一部七十年代末我们读过的苏联小说就叫作《活下去,并且要记住》,作者我记得是拉斯普京。活着是什么意思呢?活着是见证,小说里的福贵见证了龙二和春生的死。龙二为了发财致富,设计赌局坑害了福贵,和福贵交换了角色,一解放,地和家产都分掉了,他也被枪毙了;春生选择从军,后来成了县长,但遇到文革,他熬不住批判,最后自杀了。所以,福贵说:像我这样,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我还活着。但他的活,就必须要见证一个个人的死,经过一次次生离死别。用余华的说法,一个家庭如果四世同堂都在,你用“活着”去写他们就毫无价值,他说,只有一个个人都死了,只剩下福贵这样一个老人所凸显的活着,才特别有力量。余华说,他的声音应该比所有人都活着的声音要强大得多。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这个小说是从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形象开始构思的,余华说,他是先有一个在阳光下面耕田,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脸上布满了皱纹、皱纹里面布满了泥土的老人的形象,才有了“活着”这样的标题。他要让老人成为一个孤独的见证,就有了家破人亡的这个经历。这个经历的开头可以说是自食其果,但是后半部分,这完全是天不眷恋了。福贵的经历是有意夸张的,一个家庭当然不可能集中经历那么多接踵而至、不断的悲苦的死亡。余华不是要表达福贵年轻时候作孽带来的因果报应,这样的认识就太简单了,他要强调,生命其实是承受力,活下来就要承受时间的标记,时间是无情的。他要用这样的承受力来感动我们。

余华说他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很受美国一首流行歌曲《老黑奴》的影响。这首歌里的老黑奴是一个佣人,福斯特作这首歌的时候,他父亲和他两个兄弟都去世了,两个姐妹出嫁,另一个兄弟去了克利夫兰,家空了。这时候歌里头唱:亲爱的朋友都已离开家园,去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呼唤着我,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驼,我听见他们轻声呼唤着我……余华说他是从这首歌里听到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这充满了沧桑感,这沧桑感就像岁月一道一道的无情的刻痕,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余华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要这样来写高尚和强大,这是这部小说的感染力经久不衰的原因。

其二,这部小说采用了一个套装的结构。下乡采风的那个县文化馆的创作员,见到哄老牛犁地的福贵,这个小说里头就让县文化馆那个创作员的“我”来听老人的讲述,讲述中间有中断。这个结构看起来很笨,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结构,只有老人的讲述,就会缺少一个看老人的视角。这个视角不仅看到阳光下面老人和牛一样黑的那个脊背,也看到老人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嵌满了泥土,就好像布满田间的小道,就会看到这个福贵用他那粗糙的手指擦去脸上的眼泪,就像轻松地弹去他身上的稻草。这个文化馆创作员的“我”和老人的关系,就突出了“活着”这个意象的画面感。我以为余华的目的就是我前面说的,要让老人变成塑像。

第三,小说写一个接一个的死,都没有哭天喊地,悲伤都写得很节制,很含蓄。在余华的小说里头写温情的目的,好像都是为了表达随后到来的苦痛。他喜欢海涅的一句话,海涅说:“死亡就是凉爽的夜晚。”在他笔下,死亡总是很轻易就来到了,这可能跟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他说他家后来就搬到了医院里去,他家住的门对面就是太平间,他说他小时候会搬个小板凳,就坐在那儿看,看太平间前面的哭天喊地。夏天天热的时候,还会睡到太平间那个水泥床上去,他说那个水泥床上面很凉快。在这个小说里头,死亡表达的都是福贵的朴素面对,它表达的其实是人生的无法抗拒,这其实是余华对存在本身的一种思考。

第四,余华这部小说中间的福贵都是娓娓道来,波澜不惊,他讲了一个悲惨到底的故事,但余华的写作方法和莫言是不一样的,莫言的写作往往是一写起来就一泻如注,余华就写得很慢,他好像是一个一个句子地寻找表达的魅力。福贵的讲述中间也用了一些朴素生动的语言,比如说他比喻嫖妓和赌博,他说,嫖妓只是为了轻松一下,就像水喝多了要去方便一下一样,说白了就是撒尿;赌博只要靠一双眼睛和一双手,眼睛要练成爪子一样,手要像泥鳅一样滑。福贵开头和结尾对牛的诉说,让我想起瑞典著名导演伯格曼《野草莓》的结尾,老人躺下睡觉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站在山坡上面,就看到他父母正在河边钓鱼,那是年轻时候的场景。这也是小说最有感染力之处。

下面我们总结一下这一讲的知识要点。

首先,《活着》是余华创作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它是余华写得最短的长篇,只有12万字,却至今是余华传播面最广、最畅销的小说。

第二,《活着》是以福贵老人讲述的方法,讲了四十多年、近半个世纪的风雨在这个家庭中间的投影。老人承受了一连串悲惨命运的打击,小说以它造就的沧桑感,具备了深刻的感染力。

第三,余华这部小说的创作方法是高度概括,他将接踵而至的死亡都罗列在一起,突出在苦难中间的承受力,这是一部浓缩的《苦难的历程》。大家都知道,《苦难的历程》是小托尔斯泰用二十年时间写的三部曲,余华通过这个浓缩的、连续不断的苦难中间磨砺的承受力,来表达活着的意志、生命的顽强。

第四,余华这部小说是以特别质朴的叙述,包容了天翻地覆、不断的社会裂变对一个个具体人生的影响。潮涌都在尺水微澜之下,它因此而以浓缩的篇幅表达出巨大的张力。

最后,余华这部小说是讲活着的意义——活下去就要承受一切,承受是为了承袭,人类因此才生生不息。

撰稿、转述:朱伟 脑图:摩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