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祥子》(老舍) 成就京味儿传统的不朽名作
《中国现代文学经典选讲》第3讲《骆驼祥子》:成就京味儿传统的不朽名作
你好,我是吴晓东,欢迎来到“钱理群·吴晓东 中国现代文学经典选讲”。
今天是第三讲,题目是“京味儿文化的缔造者”,讲的是老舍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与短篇小说《断魂枪》。我想和你聊聊老舍在文学中创造了一个艺术的北京形象,再聊聊老舍的长篇代表作《骆驼祥子》,最后聊聊他的短篇小说名篇《断魂枪》。
第一个话题是艺术的北京的创造者,让我们先从老舍的北京讲起。
在现代文学作家中,可以说只有老舍是倾尽毕生之力去描绘和塑造北京,创造了“京味儿文学”的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老舍是京味儿文化的缔造者。作为一个有着自身悠久历史与传统的都市的形象,北京在文学中被充分地表达,是在老舍的文学创作中。
老舍之子,曾经担任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的舒乙曾经这样概括什么是“京味儿”:“所谓‘北京味儿’,大概是指用经过提炼的普通北京话,写北京城,写北京人,写北京人的遭遇、命运和希望。”老舍创作生涯中的绝大部分作品,差不多写的都是北京。北京构成了老舍小说和戏剧所讲的故事的独一无二无法替代的背景,正如老舍在《景物的描写》中所说,这个作为背景的北京,“使整个故事带出独有的色彩,而不能用别的任何景物来代替。在有这种境界的作品里,换了背景,就几乎没有故事”。老舍作品里的北京往往与虚构绝缘,是经得起从景观地理学的意义上进行实地考察的。舒乙在《老舍著作与北京城》中说:“老舍笔下的北京是相当真实的,山水名胜古迹胡同店铺基本上用真名,大都经得起实地核对和验证。”因此,老舍的北京,给人一种地方风物志一般的真实感,即使他的小说情节和故事是虚构的,但是真实的地理和人文环境的勾勒,使老舍的作品具有一种真实生动的写实效果。比如我们今天讲的《骆驼祥子》中有一段从老北京人力车夫,相当于今天的出租车司机的角度观照北京:
因环境与知识的特异,又使一部分车夫另成派别。
生于西苑海甸的自然以走西山,燕京,清华,较比方便;同样,在安定门外的走清河,北苑;在永定门外的走南苑……
这是跑长趟的,不愿拉零座;因为拉一趟便是一趟,不屑于三五个铜子的穷凑了。可是他们还不如东交民巷的车夫的气儿长,这些专拉洋买卖的讲究一气儿由交民巷拉到玉泉山,颐和园或西山。气长也还算小事,一般车夫万不能争这项生意的原因,大半还是因为这些吃洋饭的有点与众不同的知识,他们会说外国话。英国兵,法国兵,所说的万寿山,雍和宫,“八大胡同”,他们都晓得。
可以说老舍是借助对车夫的职业和行业知识的书写,既写了拉洋车的行当,也同时描绘的是关于北京的都市人文地理学。
但是仅仅从题材和背景的角度着眼,自然不能说明老舍之于北京的全部意义。老舍在北京的风俗地理人文风貌之外,还真正写出了北京的内在文化底蕴以及灵魂,老舍的“京味儿小说”所创造的市民世界和风土人文图景,传达着北京特有的灵魂和神韵,构成了一种文化史奇观,浓缩着社会史、文学史、心灵史等多重内容,在老舍之后,人们观照北京文化,就不能不带着老舍所塑造的心态和目光。从这个意义上说,老舍塑造的是艺术化的北京,以及对北京的艺术化的观照方式。北京在老舍笔下有一种古旧的美感,一种老北京作为中国现代作家最难忘与不舍的一座城市中固有的美感,也把北京描述为一个理想的宜居的都城,具有一种温馨的乡土特征。
中国现代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写了一本著名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在这本书中,费孝通揭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特征。许多内陆文化也堪称是乡土的延伸,当上海已经成为所谓的“东方的巴黎”的同时,北京仍是传统农业文明的故乡,被研究者们称为“一座扩大了的乡土的城”。郁达夫说:“具城市之外形,而又富有乡村的景象之田园都市,在中国原也很多。北方如北平,就是一个理想的都城,南方则未建都前之南京、濒海的福州等处,也是住家的好地。”
尤其在土生土长的老舍的眼里,北京是永远魂牵梦绕的乡土,是“家”与“母亲”的象征:
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一个“想”字,道出了老舍对北京的深情,这是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爱,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因此,老舍唯有把他对故乡的爱比作爱母亲,这称得上是一种血缘般的维系。老舍即称“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老舍的艺术生命正是由北京塑造的,同时他也以毕生的精力和热情去塑造特有的京味儿文化,这是一种文学家和乡土之间互相依存的图景。
读老舍的创作,我们会感到老舍的北京文化深处有一种苍凉感:为什么会有苍凉感?因为老北京的传统诗意已经被正在行进中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冲击甚至吞没。而对老舍而言,失去的还不仅是传统的美感和文化,同时失去的是一种精神故乡。在这个意义上,老舍所塑造的京味儿文化为人们保存了一份老北京甚至是老中国的诗意,老舍对北京的观照类似于一种最后的回眸,让人回味无穷。
当然老舍并不是对北京文化一味赞美和陶醉,老舍对北京所代表的传统文化也有一种自觉的批判态度,可以令人感受到老舍对国民性的批判的锋芒。老舍的创作,大体上说汇入的仍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改造国民性的主题。只是他所擅长的是文化的视域,他的批判国民性的主题,也因此主要体现为文化批判。他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投入到对近现代北京文化的长久审视和批判中。在他的眼里,近现代的北京,作为帝都当然有辉煌的可资炫耀的历史,但同时也沿袭着传统文化的惰性,有渐趋平庸、保守和没落的特征。在老舍笔下,在近现代的北京,一些市民具有一种天子脚下的盲目的优越感,善于自欺,追求享乐,易于满足,不思进取,同时又沾染上了现代西方文明的时代病。老舍的改造国民性的设想,就集中在对古旧的北京文化和这些市民劣根性的描写中。
老舍的绝大部分作品中的批判的视角都指向一种文化批判,这既是老舍的长处,也构成了老舍的局限——无法深入到人性层面。只有到了《骆驼祥子》的写作中,老舍的批判才具有了深入人性的深度,同时也才从比较系统的视角进入对现代性的反思。
1936年老舍创作了《骆驼祥子》,是老舍足以传世的最优秀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什么呢?看书名是觉得与骆驼相关,但老舍一开头就让你先别关心骆驼:
我们所要介绍的是祥子,不是骆驼,因为“骆驼”只是个外号;那么,我们就先说祥子,随手儿把骆驼与祥子那点关系说过去,也就算了。
这个开头很吸引人,像古代说书,特别口语化。从开头也可以理解到,这部小说是以刻画祥子的人物形象为中心的。这是老北京城里最典型的底层人民形象,职业是人力车夫。但就是这个人力车夫的职业,因为老舍的《骆驼祥子》,成为老北京的名片,或者说北京的符号。有一年北京高考的作文就叫《北京的符号》,很多考生就写老舍是北京的符号,当然更多的人写的是人力车夫。如果你去过王府井,最惹眼的就是王府井大街上的人力车夫的雕塑。而写人力车夫最著名的当是老舍的《骆驼祥子》。
祥子是个底层贫民,在农村破产后来到城市,可以说是当年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尚未脱去农民的烙印,有淳朴的天性和坚忍的性格。老舍格外赞赏他身上所体现出的原始生命力的一面:
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一定的格局,可是已经象个成人了——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子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可以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己笑了。
……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象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有评论家说,老舍关于祥子的“外形的描写,关于他拉车的刻画,都写得很有光彩,简直成了青春、健康和劳动的赞歌”。最重要的是祥子有自己的志向和理想:他立志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经过三年的辛苦劳作,用九十六元他终于换来了一辆洋车,但却在军阀战乱中被兵匪征车连人带车给抢走了,幸亏月黑风高,夜里祥子偷偷跑了,还顺手牵羊拉走了几匹骆驼,骆驼祥子的外号就这样来了;但祸不单行,接着又被便衣侦探敲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
小说比较吸人眼球的是祥子和虎妞的纠葛。泼辣丑陋的老姑娘虎妞是车厂主人刘四的女儿,她对幸福的渴望和追求令人同情,但她富家小姐颐指气使的派头又引人厌憎。她设计使并不爱她的祥子与她结合,却葬送了祥子最后一份对爱情和家庭的梦想。虎妞比祥子大十几岁,这样的年龄差距已经无法用美好的姐弟恋来形容了。祥子不喜欢虎妞,说虎妞“丑,老,厉害,不要脸”,祥子觉得虎妞把自己“由乡间带来的那点清凉劲儿毁尽了”,当然这些描写,也被一些研究者包括女性主义研究者诟病。
接下来,祥子或者说老舍还把虎妞称为“臭妖怪”,这就有点过分了。有研究者就说老舍有厌女症。但是《骆驼祥子》中还有祥子喜欢的女人小福子,所以他不是所有女人都厌。遗憾的是同样是底层人民的小福子最后只能选择当妓女,而小福子的自杀,则使祥子对生活的希望完全破灭,最终在都市中彻底堕落。老舍称连续不断的打击使祥子的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小说结束时,祥子已经沦为一具行尸走肉,一个“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评论者一般认为,在祥子堕落的命运中,隐含着老舍对于病态城市文明与人性的思考。在老舍看来,祥子的悲剧在于现代城市文明对人性的伤害,对心灵的腐蚀,老舍自称小说试图“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地狱是什么样子”。北京作为首善之区与文化之都的反面,却是一个现代文明的地狱,构成了祥子悲剧命运的深层原因,正像小说中写的那样:“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
老舍这里体现出的是清醒的现实主义姿态。他知道在祥子的时代,一个进城的农民工是没有前途的。所以他很残忍地不仅没有给祥子一个光明的尾巴,而且让他成了走兽。老舍在小说中试图把祥子处理成一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似乎反思的是祥子在个人奋斗中没有真正的前景。但是祥子的悲剧真是个人主义的结果吗?需要由他自己负责吗?
我想给你介绍一下学者邵宁宁的观点。他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骆驼祥子>一个农民进城的故事》。邵宁宁认为:
尽管老舍在作品中,对祥子的性格缺点,诸如不合群、别扭、自私、死命要赚钱、孤独、脆弱、自欺欺人等,从一开始就有所批判,到作品末尾更给他的“个人主义”以不客气的讽刺。然而,所有这一切却都并不意味着,假如祥子的个人人格再健全一些,他的命运悲剧就会得到任何的改变。
直接导致祥子“没落”的三次事件,第一次是败兵的掠夺,第二次是侦探的敲诈,第三次则是虎妞的死于难产。这三次事件,看上去都有着某种偶然性,但仔细分析,其背后又都有某些必然的因素。其中败兵的掠夺和侦探的敲诈,当然和特定时期社会的动荡、腐败有关,然而值得注意是,当这种动荡和腐败侵害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时,正是这些进城不久、无地位、无恒产的农民最缺乏抵御力。……对于生活在都市底层的人来说,如果社会不从根本上建立起一种起码的风险保障机制,那么,任何一点意外的变故,对这些贫无立锥之地人来说,都可能造成生活基础——包括物质和精神的彻底崩溃,从而无可遏止地将其抛入游民或流氓无产者的行列。
所以,祥子这样的小说人物,也许具有穿越时间的世纪性的意义。而经典形象的现实意义也正体现在这里。
《断魂枪》是老舍最有名的短篇小说之一,写于1935年。这篇小说情节不复杂,讲的是曾经的武林高手沙子龙不传他的枪法的故事。故事发生的背景是清末,老舍在小说一开头就交代,“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沙子龙当年号称“神枪沙”,以一套“五虎断魂枪”威震西北武林,他也靠这套枪法开设了一家镖局。
但关于沙子龙的英雄往事,老舍只是点到为止,小说侧重写的,是英雄末路的故事。现如今,沙子龙的镖局已经开不下去了,我们挑一些老舍小说里的话读读:“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走镖已没有饭吃。”“镳旗、钢刀……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声名,连沙子龙,他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也就是说,时代早已经变化,火车的货运代替了镖局的走镖,火枪代替了长枪,沙子龙也顺应时势,把镖局改成了客栈。而沙子龙当年的辉煌,也只留在他的回忆里。老舍写道:
只是在夜间,他把小院的门关好,熟习熟习他的“五虎断魂枪”。这条枪与这套枪,二十年的工夫,给他创出来“神枪沙子龙”五个字,没遇见过敌手。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断魂枪》的核心故事,就从这里开始,除了沙子龙,另外两个中心人物登场了,其中一个叫王三胜,自称是沙子龙的徒弟,虽然沙子龙从来没有承认教过他武艺。这个王三胜身强力壮,老舍形容他“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卖艺,却被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干巴个儿”老头子孙老者,用三截棍两次把他的长枪打落在地。我给你读读老舍是怎样写两个人比武的:
老头子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子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老头子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裆,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这一段写得非常生动,活灵活现,也看得出老舍对武术知识非常精通。王三胜貌似武功高强,却轻而易举地被孙老者打败,王三胜也就趁机想用激将法激出沙子龙为他报仇,而孙老者本来就是为了领教沙子龙的五虎断魂枪而来的,见沙子龙不肯与他比武,就说:“这么办也行,……不比武,教给我那趟五虎断魂枪”,但沙子龙却出乎了所有人,包括我们读者的意料。他的回答斩钉截铁:“说真的吧;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齐入棺材!”
小说核心的故事梗儿就在这里,最吸引我们读者眼球的是沙子龙的不传枪法。换句话说,这篇小说其实只讲了一件事,就是沙子龙的“不传”。任凭王三胜怎样软磨硬泡,任凭孙老者怎样软硬兼施都不管用,沙子龙坚持不传枪法。
那么沙子龙为何不传枪法?这就是这篇小说最耐人寻味的地方,也是《断魂枪》与传统的或者说经典的武侠小说不一样的地方。或许可以说,老舍用了一个武侠小说的情节外壳,包裹了一个现代小说的精神内核。而关于为什么沙子龙不传枪法,小说留给读者非常开放的想象空间,而且自从小说问世以来,我觉得还没有生成大家公认的标准答案,而研究者们提供的解释也可谓是五花八门、见仁见智。比如有人认为小说的名字“断魂枪”有象征的意味,象征的是近现代在西方现代文明冲击之下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断魂;也有人认为,沙子龙的不传,是他意识到习武文化在现代转型的历史时期已经丧失了生存的空间,他的不传是顺应时势的清醒意识的体现;也有人认为沙子龙不过是一个故步自封的保守主义者,是老舍力图批判的传统京味儿文化的表征。
那么,你认同的是哪种观点呢?
最后我想与你分享的是现代文学老一辈研究者樊骏先生的一个观点,他认为,沙子龙“之所以这般矜持、孤傲,是因为那支枪和那套枪(法)代表了昔日的光荣,与自己的全部价值、尊严以至于整个生命融为一体了”。借助于这种观点,我们最后再读读这篇小说精彩的结尾:
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
老舍的小说我就为你讲到这里。接下来,你会听到钱理群老师为你朗读《断魂枪》的片段。
我是吴晓东,明天我会和你一起读闻一多的《发现》。《钱理群·吴晓东 中国现代文学经典选讲》,明天见。
老舍的《断魂枪》实际上写的是现代化过程中消灭了的文化、民间的手艺,而这种描写牵动了老舍的全部的复杂感情。
断魂枪的“断魂”所隐喻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的心理反应,更是作者的心态。这里既充满了对民间绝活,这个民间绝活是北京的民间文化的核心,对民间绝活的优美、精巧、潇洒、舒展的招式和做派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因为他描写孙老者那几句话虽然很短,但写得太绝了,潇洒,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种哀伤,一种惆怅。
但是他更有着一种与主人公同样的在变动中都坚守的尊严感——不传!他是微笑的,而不是悲哀的。他有一种内在的尊严感,而且有一种掩盖不住的无力回天的哀叹。
这是一种很复杂的,其实是表现对消失了民间文化的一种感念,但写得极其简洁,几乎没有一句废话,但非常棒。这也就是 30 年代和“五四”时候不一样的,这种在社会变动、被社会淘汰的时候的心态,跟今天社会很接近。
《断魂枪》(节选)老舍
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
谁不晓得沙子龙是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可是,现在他身上放了肉。镖局改了客栈,他自己在后小院占着三间北房,大枪立在墙角,院子里有几只楼鸽。只是在夜间,他把小院的门关好,熟习熟习他的“五虎断魂枪”。这条枪与这套枪,二十年的工夫,在西北一带,给他创出来 :“神枪沙子龙”五个字,没遇见过敌手。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是摸摸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使他心中少难过一些而已。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 己还是“神枪沙”。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这一天,客栈来了一位“孙老者”。 “我来为领教领教枪法。” “功夫早搁下了,”沙子龙指着身上,“已经放了肉!” “这么办也行,”孙老者深深地看了沙老师一眼:“不比武,教给我那趟五虎断魂枪。” “五虎断魂枪?”沙子龙笑了:“早忘干净了!早忘干净了!告诉你,在我这儿住几天,咱们各处逛逛,临走,多少送点盘缠。” “我不逛,也用不着钱,我来学艺!”孙老者立起来,“我练趟给你看看,看够得上学艺不够!”一屈腰已到了院中,把楼鸽都吓飞起去。拉开架子,他打了趟查拳:腿快,手飘洒,一个飞脚起去,小辫儿飘在空中,像从天上落下来一个风筝;快之中,每个架子都摆得稳、准,利落;来回六趟,把院子满都打到,走得圆,接得紧,身子在一处,而精神贯串到四面八方。抱拳收势,身儿缩紧,好似满院乱飞的燕子忽然归了巢。 “好!好!”沙子龙在台阶上点着头喊。 “教给我那趟枪!”孙老者抱了抱拳。 沙子龙下了台阶,也抱着拳:“孙老者,说真的吧;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齐入棺材!” “不传?” “不传!” 孙老者的胡子嘴动了半天,没说出什么来。到屋里抄起蓝布大衫,拉拉着腿 :“打搅了,再会!” “吃过饭走!”沙子龙说。孙老者没言语。 沙子龙把客人送到小门,然后回到屋中,对着墙角立着的大枪点了点头。
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