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消逝的海外华邦》 张笑宇解读

《消逝的海外华邦》| 张笑宇解读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我是张笑宇。今天为你介绍的书是《消逝的海外华邦》,这个华邦是什么呢?副标题告诉了我们答案,本书副标题是:西婆罗洲华人政权的兴亡。

这个话题,听起来可能有点陌生。让我们先从梁启超先生的一个故事讲起。话说,一百多年前,晚清时局疲敝,天下动荡。有识之士面对西方的坚船利炮,痛心疾首,纷纷检讨中华文明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梁启超先生,既想学习西方的先进之处,又不愿意别人说中华文明是一种劣等文明,于是就写了很多有意思的文章,主旨在于发掘别人有的好东西,中国人也有。有人说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很高贵,他就写了一篇《中国之武士道》,讲孔子其实是中国武士道的代表,兼具勇气和人文精神。有人说西方人的兴起源于大航海时代,他就写了一篇《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有人说西方的强大在于有殖民传统,他就写了一篇《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这八个人里面有一个叫罗大,据说做过坤甸国王,但是因为缺少资料的缘故,梁启超先生的文中只有寥寥几笔,语焉不详。

因为梁启超先生名气大,所以他的文章一发表,立刻引发了很多人的兴趣。后来就有一些在坤甸居住过,或者对客家人历史较为熟悉的岭南学者,比如林凤超和罗香林,持续发掘这位罗大的事迹,结果发现他还真不一般。林凤超说,罗大真名叫罗芳伯,是广东梅县人,他在婆罗洲建立了一个叫兰芳公司的政权,还被创始团队公举为大唐总长,这是一个共和国,罗芳伯是华侨革命反对清朝的先声。罗香林说,兰芳公司应该叫兰芳共和国,这是华人在海外建立的最早的共和国,它的元首和公务官员均由投票任免。甚至还有人认为,罗芳伯对炎黄子孙的贡献,不亚于华盛顿对美国人的贡献。罗芳伯堪称与华盛顿并列的世界伟人之一。

这个兰芳共和国就因为以上学者的鼓吹和赞誉,逐渐有了名气。后来互联网兴起,网民把这段历史发掘出来,许多人都惊叹不已。兰芳不光在中文世界有不少人知道,英文世界也赫赫有名。像一些模拟19世纪历史的游戏,还专门把这个兰芳共和国做了进去。但是,它的真实历史究竟是怎样的呢?

既然是华人建国的故事,照理来说应该是华人对这段历史研究得最为透彻。可是因为缺乏资料的缘故,整个20世纪大部分时间里,大家对兰芳公司的研究,主要还是翻来覆去重复林凤超和罗香林的说法,没有太多新意。直到改革开放后东西方交流加深,才有学者发现,原来兰芳公司史料保存最完整的,竟然是在荷兰。因为罗芳伯所建的这个兰芳公司位于坤甸,属于今天印尼、马来西亚和文莱共有的加里曼丹岛,二战以前一直是荷兰殖民地,所以当地华人的史料,竟有不少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荷兰汉学家整理收集出来的。20世纪90年代厦门大学袁冰凌女士将荷兰汉学家高延的荷兰文著作《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译成中文本在中国台湾出版,才算是把这段历史重新介绍回中文世界。

2022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欣祥先生的《消逝的海外华邦》,以我目力所见,这应该是简体中文世界对兰芳公司来龙去脉讲得最清楚的一本书了。这本书的作者李欣祥先生本人就是广东梅县客家人,对客家历史文化相当熟悉,又精读过荷兰方面关于印尼殖民地华人公司的史料。他写这本书的情怀,就是想发掘二百多年前客家祖先在海外建立的这个国家,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故事,对我们又有什么启示。今天我们就来透过这本书,近距离接触一下这个二百年前兰芳共和国的传奇。

李欣祥先生首先在这本书里明确了一个概念:“兰芳共和国”这个名字不是这个政权的正式称呼。它的正式称呼,就叫“兰芳公司”。但是这里的“公司”,跟我们今天理解的“公司”不大一样。毋宁说,“兰芳公司”里的“公司”,其实是我们今天理解“公司”的起源和鼻祖。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很多人以为“公司”是个外来词,是翻译英文的company或者corporation,指的就是一个以赚钱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今天我们去翻19世纪的文献,会发现最早使用“公司”来翻译company的,就是19世纪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魏源。但是魏源为什么用这个词来翻译company呢?没有人知道。李欣祥先生则考证出,其实“公司”它并不是一个外来词,而是中国本土的词汇。最早可能是下南洋的客家人用“公司”来翻译company,而这也是个神来之笔,因为它们虽然各自起源于不同的时空,但意思其实是相通的。最后再由魏源先生把南洋华人用的这个词传到了大陆,才有了我们今天这个术语。

那么,“公司”的原意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李欣祥先生说,其实你要是客家人,或者其他地区的南方人,比如潮汕人或者闽南人,你会很快理解“公司”的词源。它其实来自宋元时代就已经出现的一种宗族民间组织“公尝”,公司的“公”,品尝的“尝”。所谓“公尝”,指的是一个宗族组成的共同体。某个家族把自己的历史追溯到一个开基之祖,这位祖宗传下的全体子孙,就是这个“公尝”的成员。这个“公尝”一般会有一个议事厅叫“公祠”,它有两个职能,一是祭祀祖先神位,二是分配族内公产。

有大家族生活经验的朋友可能会理解,南方一些宗族内,有一部分资产,比如田产、矿山或者铺面,这是族内公有的,叫做“公尝田”“公尝山”或者“公尝铺”,用途是花在族里的共同事务上,比如扫墓、祭祀、办学校、资助族内子弟读书科举,也有用来建武馆的,资助族内成员在乱世中武装自卫。什么方世玉、黄飞鸿,其实都是这种民风之下的产物。因为花的是大家的钱,办的是大家的事,所以这个议事厅不能一言堂,而要由族长和老人家主持,大家协商议事,这便是“公祠”。那么你在中国的时候,因为祖坟和祠堂就在这里,所以叫公祠;你要是下了南洋,没有祖坟和祠堂怎么办呢?大家就模仿家乡的祖坟和祠堂搞了个社团,名字就叫“公司”。兰芳公司名字中的公司,其实就是这么来的。

既然“公司”是这么来的,那为什么又说,它跟company或者corporation冥冥之中有一种契合和相通呢?因为company和corporation的起源也不是指赚钱的公司。英文中的company起源于拉丁文里的companio,字面意思是“一起吃面包的伙计”;corporation则来自拉丁文中的corporare,意思是“结合成一个整体”。都是有联合在一起、组成一个社团的意思。我们都知道罗马人为世界贡献了法治,那么在罗马法中,这个corporare的名词形式corporatio,可是十分重要、源远流长。它可以指民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组成的自由结社。当你规模小的时候,组成的可能是个公益组织或者公司;当你规模大的时候,组成的可能是个大学或者教会,当你规模再大的时候,组成的可能就是国家。你没听错,在原汁原味的罗马法那里,国家也是corporation的一种。在今天像德国等一些国家的公法中还保留了这种用法。

所以其实“公司”和company或者corporation尽管完全源自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文化,但它们的含义却是在冥冥之中相通的:公家之事,众人司掌,这叫做公司。所以荷兰人最初来到加里曼丹岛,也就是中国人说的婆罗洲岛,看到中国公司,噢,这个叫Chinese Kongsi,它的意思是Chinese Republic,因为它自我管理的方式,跟我们中世纪时古老的republic一样,都是一种corporation。那华人看到荷兰的东印度公司,知道荷兰人管这个叫company,跟我们的公司有点像,所以就用公司来称呼company。所以这个翻译说巧也巧,说不巧也不巧。大家并没有详细对过这两个术语的词源,但是其实这背后的道理是一致的:涉及大家利益的应该大家来管,这是根植于人性的普遍法则。

介绍完这个名称,你大概会感到,看来华人共和国确实不是空穴来风,兰芳公司有点东西。但如果你仔细读了它的史料,可能又会觉得,就这?大家会不会把它想得太高大上了?怎么回事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兰芳公司的历史。

这段历史是荷兰人收集到兰芳公司自己的书记记录的历史,所以真实度应该是比较高的。这篇记录里说,罗芳伯的老家来自广东省嘉应州石扇堡大岭约,也就是今天的广东梅县。他曾经想要考科举,但是没考上。生活所迫,来到南洋西婆罗洲,也就是我们说过的加里曼丹岛西部发展。当时西婆罗洲的三发发现了金矿,为了争夺巨大的利益,逐渐形成了十几个以潮州、揭阳等地客家老乡组成的帮派。罗芳伯率领的这个兰芳公司,就是一支以嘉应客家人为主导的帮派。据说他们成立的时候跟水泊梁山一样,聚集了一百零八个兄弟,而且跟梁山好汉一样非常能打,还帮助当地坤甸苏丹平定过叛乱,所以苏丹就赏了他们一片地盘供他们立足。

在这个书记的笔下,兰芳公司早期的崛起史,其实跟黑道火并没什么区别。又是什么罗芳伯百里奔袭东万律金湖,又是什么吞并茅恩老埔头新埔头,又是什么攻破刘乾相六个大寨,又是跟马来万那王争夺新港地盘。打到最后兰芳公司跟马来万那王在坤甸苏丹的主持下讲和,双方还以大竹桩插地划界。

直到罗芳伯去世前,帮会火并稍为停息,兰芳公司看起来才有个正式的样子。当时是1794年,中国的乾隆五十九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的那一年。坤甸的兰芳公司领土面积达到一万五千多平方公里,甚至也有说法是四十五万平方公里。公司除了经营矿山以外,也承担社会管理职能。数万华人在九个社区安居乐业,与辖区内十多万达雅人和平共处、互相通婚、守望相助。有些达雅人也参与兰芳的军事行动。和平时代到来后,兰芳公司基本实行民主选举制度,罗芳伯是由当地华人推举产生的第一任首领,对内称“大哥”,对外公文则称“大总制”,当地辖区的制度是,民众有权选举或罢免领导人的权力。如果领导人失职或去世,民众有权选举新领导人来取代他。

平定新港后仅一年,罗芳伯就去世了,终年58岁。临终前他推荐了下一位大哥的人选,并且还留下遗嘱,说你们以后选举可以,但是大哥一定要让嘉应人当,二哥一定要让大埔人当,因为兰芳公司是嘉应人合并了大埔人的社团。所以兰芳公司选举是有选举的,但不是大范围的自由民选,而是限制非常强的有限选举,这和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国是不一样的。

罗芳伯死后,第二任大哥或者大总制临终前,推举江戊伯为下一任大总制。江戊伯江湖上人称功爷,曾经是新埔头的华人领袖,传说他能使一柄八十斤的钢刀,双手举作旋风舞,但是被罗芳伯打服了,加入了兰芳公司。江戊伯前后执政十五年,去世后民众推选宋插伯继任大哥。

宋插伯大概是19世纪初担任兰芳公司大总制的。他在位期间遇到一个大事,就是荷兰人来了。当时的荷兰人正在与英国争夺婆罗洲殖民权,所以对婆罗洲当地人采取了征服的态度。他们把坤甸苏丹作为傀儡,不断扩大其殖民统治。1819年,荷属东印度公司特使纳胡易斯来到东万律,受到宋插伯接见。据说,荷兰人想迫使兰芳公司投降,宋插伯坚决不肯就范。双方随后发生了武装冲突。兰芳公司民兵用装满火药的椰子壳做成手榴弹袭击荷兰军营,荷军则用大炮还击,兰芳公司在军事上处于劣势。

军事作战的劣势,自然引发了政治道路的分化。李欣祥先生认为,彼时兰芳公司高层出现了路线分化,宋插伯属于主战派,而主和派则围绕在刘台二身边。1821年,宋插伯去世,刘台二被选为大总制。他与荷兰方面支持的坤甸苏丹交好,接受了“德猛公”的封号,又按照荷兰习惯,将“兰芳公司”改称“兰芳公馆”,将公馆头人称为“甲必丹”,也就是英文中的capitan。1822年,刘台二与荷兰军队开始接触,初步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刘台二对荷兰人的友好政策引发了兰芳公司内部一些人的不满,据称刘台二本人还因此被华人抓起来关了一段时间。但是在他执政期间,兰芳公司整体上接受了荷兰政府的管理,荷兰人还把当地治安委托给兰芳公司,可以说兰芳公司变成了荷兰人治下一个领主的角色。

刘台二执政共十四年,于1837年去世,临终前推荐嘉应武秀才谢桂芳接任,但是谢桂芳未能赢得选举。民众后来推选了其他候选人,但是因为当时当地达雅人发动叛乱,几任领袖都不能平定叛乱。这段时期是兰芳公司的衰落期。1849年,荷兰人任命民众推举的刘阿生为兰芳公司首领。刘阿生上任后积极修缮公司的馆舍与厅堂,面目为之一新。1850—1854年,荷兰殖民者向西婆罗洲各个不愿跟荷兰合作的华人公司发起攻击,称为“公司战争”。四年后,除了保持中立的兰芳公司以外,其他公司均为荷兰军队剿灭。荷兰人对刘阿生态度很满意,兰芳公司的寿命因此得以延长三十年,直至刘阿生于1884年病逝后才被荷兰人消灭。

当时刘阿生这种跟荷兰人合作的态度引发了华人的不满,说他是汉奸,同类相残。但是1975年,荷兰莱顿大学汉学家许理和教授在汉学院图书馆发现一封举报信,是1886年大港公司华人举报刘阿生暗中从事反荷活动的。后人才知道刘阿生其实是忍辱负重,表面上跟荷兰合作,暗中支援华人地下党抗荷的领袖。但是因为婆罗洲华人跟荷兰人在经济上、军事上、制度上和技术上各方面的差距实在太大,刘阿生的努力终究还是失败了。1884年9月,刘阿生病故。10月3日,东印度公司以护送其灵柩为名,派兵直接进驻兰芳公司厅堂,旋即宣布接管兰芳公司政务。兰芳公司就此灭亡,第一个海外华邦,也终于被西方殖民者覆灭。

不过,婆罗洲华人公司的覆灭,不代表华人海外自立的种子就此断绝。坤甸华人公司覆灭后,许多当地华人前往马来西亚避难,其中有一个姓梁的客家人在当地定居后生了个女儿叫梁阿顺。梁阿顺生了个女儿叫蔡认娘,1921年嫁给了一个新加坡小店主李搌坤。他们俩生了一个儿子,便是日后扬名天下的新加坡国父李光耀。所以某种程度上,你也可以说坤甸华人自立自强的精神生生不息,至今仍在薪火相传。

让我们还是言归正传。我们到底该怎么理解兰芳公司的性质呢?它究竟只不过是一个带点民主色彩的帮会呢,还是一个真正的共和国?

其实我想说的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两点反倒不那么冲突。国家本来就是暴力机器嘛。正像政治学学者曼瑟尔·奥尔森在《权力与繁荣》中说的,混乱的自然状态是流寇当道的状态,而流寇只有偷盗抢劫的动机。然而如果有一天流寇发现,自己有机会落地为王,变成坐寇,那他就有动力不是短期内竭泽而渔,而是愿意长期可持续地收割他的臣民。此时他就不是只想要偷盗抢劫,而是想要保护他的臣民和其财产,避免其他流寇的抢劫,这就是国家的起源。

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东方历代帝制王朝,还是西方各种领主国王,你看他们发家之前,有不少的的确确就是做强盗出身的。刘邦早年曾在芒砀山落草为寇,朱元璋一开始加入的红巾军也是流寇出身,丹麦国王哈夫丹做国王以前是维京海盗,还有另外一个海盗罗洛,被法国国王招安后做了诺曼底公爵,他的后裔还登陆英国做了国王。

而且,南洋华人的祖先多半居住于中国南方沿海省份,其中最多的又是福建人和广东人。清朝军队入关后,以福建海商集团郑成功家族为代表的南方华人抵御他们的殖民入侵长达半个多世纪,双方本来就势同水火。此后,南方省份也一直活跃着各种反清复明的民间组织,诸如天地会、洪门、三合会等等。这些民间社团本身身份当然是不合法的,而在清政府的高压统治下,他们也势必要带有很多地下活动的色彩。而到了南洋之后,因为面对严酷的生存环境和并不总是那么友好的当地原住民,华人团结在这类社团的周围,先求以武力自保,再求繁荣发展,这都是很自然的事情。

因此,以宗族和会党为特征的民间结社,在南洋华人历史上,本就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一环。比如金庸先生写《鹿鼎记》中天地会的切口:地振高冈,一派青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这不是金庸先生瞎编的,今天新加坡博物馆中还藏有当年南洋天地会的旗帜,上面就写着这两句话。这里面的“三河合水”,指的就是在中国香港地区和马来西亚都曾经有巨大影响力的地下会党三合会,他们曾经以反清复明为旗帜团结海外华人。20世纪90年代香港曾活跃的各类社团,比如14K、新义安、和安乐、和胜和,其实也都是过去三合会的不同堂口。再比如李小龙先生1971年拍摄的《唐山大兄》一片,片名中所谓“唐山”,就是南洋华人对中国本土的称呼。李小龙饰演的主角郑潮安从唐山来到泰国,进入冰块工厂工作,为了捍卫工人的罢工抗议权与老板沙密的打手对抗,被工人们尊称“唐山大兄”,就是“从中国来的大哥”的意思。兰芳公司领袖被叫做“大哥”,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华人到泰国工厂谋生,与当年华人从广东渡海到南洋,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处境是有相似之处的。为了对抗当地权贵、土豪或其他族裔的不公压迫,华人以有武力和组织能力的“大哥”为领袖,自发围绕在他身边,这都非常自然。

当然,我们这里要尊重史实地说一句,以上这些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南方和南洋地下会党,主要出现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后。因为太平天国起义是以客家人为主的,起义失败后,清廷也对客家人实施了报复性的大屠杀,甚至还引发了持续上百年的土客战争。所以客家人为主体的会党对清朝特别仇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罗芳伯建立兰芳公司的时候,这一切还没发生。罗芳伯自己其实是很想得到大清官方政府承认的,用中国古话说,就是讨个封诰,封一个南洋宣慰司之类的,也算是出人头地,只不过他一生都没有达成这个愿望。所以林凤超先生说他是华侨革命鼻祖,这也是不准确的。

时间关系,兰芳公司的历史就为你介绍到这里。

听完之后,你可能觉得有些失望。这个曾被誉为海外华人第一个共和国的政权,真实面目更像是某个地下会党而不是个国家,尽管有公开选举制度,但选举范围也十分有限。而且兰芳公司也没有现代立法和司法的概念,没有比较完善的议会制度、选举人制度。

但是,我想我们不能以过分的标准苛责古人。比如欧洲,中世纪就发展出比较成熟自治制度的威尼斯、热那亚、汉堡等城邦,一方面既有着当地人民充满勇气、热爱自由的自治精神为支撑,另一方面也有上层精英对古典希腊罗马政治哲学智慧的传承。但是兰芳公司没有这个条件。在中国古代儒家士大夫的眼中,离开了天朝上国管辖范围的民众,那便是天朝弃民,死活已与当朝皇帝无关。这类萌芽生发于海外华人草根经验的自治社团,既不能得到当时知识分子的理论论证,也无法获得朝廷的政治与军事支持。尽管他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在异国已经闯出一片天地,可当船坚炮利的西方殖民者到来之时,怎么能苛求一批还在赤着脚焚烧雨林开辟橡胶种植园的民众战胜如此强大的敌人呢?

尽管古代帝制朝廷并不体恤这些弃民,然而海外华人却并没有抛弃他们的故土。若不是华人有这样的自治自强精神,我们便不会看到,香港人庇护了被清朝视为反贼追杀的革命党们,我们也不会看到,南洋华工们把自己三分钱、五分钱的工资积攒下来,汇给孙中山支持中国革命。我们也不会看到,20世纪战火正酣时,不少南洋华人毁家纾难,将家财捐出,支援中国抵抗日本侵略。我们更不会看到,改革开放以后,来自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商人,以及新加坡的海外华商看好中国大陆,返回故土投资,手把手帮助故土建立起世界工厂。

这就是海外华人与故土之间缘分的奇妙之处。尽管兰芳公司看起来很渺小,很不高大上,但再小的种子,你只要给它自由空间,让它自主壮大,它也终会长成花盆中植物所不能企及的参天大树。南洋华人在海外自立,当中国大陆封闭隔绝于世界之时,他们便已与大航海时代的欧洲人一道,筚路蓝缕开发南洋。而当中国大陆张开怀抱,拥抱世界之时,他们又愿意作为中介和渠道,将商业文明的进步力量倒灌回这片土地。理解他们的脉络与情怀,便是我们今天钩沉那段历史的意义。

好,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对书中其他内容还有兴趣,也建议你去阅读原书。你可以点击音频下方的“文稿”,查收我们为你准备的全部文稿和脑图。你还可以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把这本书免费分享给你的朋友。恭喜你,又听完了一本书。

划重点

1.“兰芳公司”里的“公司”,其实是我们今天理解“公司”的起源和鼻祖。

2.这个曾被誉为海外华人第一个共和国的政权,真实面目更像是某个地下会党而不是个国家,尽管有公开选举制度,但选举范围也十分有限。